4月30日,湖南省经信委会同湖南电监办、省电力公司等单位,在长沙组织第一批参加试点的7家用电企业与12家火力发电企业进行了直接交易协商,达成了2014年第2、3、4季度直接交易意向,共签订直接交易电量合计41.08亿千瓦时,圆满完成了预定的直接交易试点电量计划。火力发电企业在火电上网标杆电价基础上降价幅度在1-1.3分/千瓦时之间,平均降价幅度为1.14分/千瓦时,7家用电企业合计将减少用电支出4679万元。
按照省政府召开的联席会议精神,省经信委会同湖南能监办、省电力公司,开展了签约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分工协作,全力推进。一是召开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专题会议,研究后三个季度签约工作安排,针对试点用电企业利用小时调整、集中结算过程中承兑汇票分摊办法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政策意见;二是广泛开展调研座谈,听取发用电企业意见和建议;三是召集承兑汇票问题集中的用电企业和相对应的发电企业就一季度直接交易试点中承兑汇票问题的解决进行了协商,妥善解决了一季度承兑汇票遗留问题,为本轮试点意向的签订扫除了障碍;四是组织电网企业对本轮直接交易试点的公告和合同范本进行了修订,推动了本轮直接交易意向顺利达成。
经过本轮试点的洽谈签约,促进了参与试点企业的多方共赢,对于促进全省稳增长、促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一方面,用电企业通过参与试点,减少了电费成本,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另一方面,增强了发电企业的市场意识,促进发用电企业互动增强,有利于下一步的长期合作。同时,电网企业也在平台建设、交易组织、合同签订、承兑汇票问题等方面积累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