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通知》(粤发改产业〔2014〕210号)。
该《目录》分设重点开发区本、优化开发区本、生态发展区本,均由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类构成。鼓励类投资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可享受免征关税优惠政策;其它方面的扶持政策,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下面是北极星电力网整理的《广东省生态发展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中电力、新能源、核电、煤炭、石油、天然气、水利部分。
(二)水利
1、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
2、跨流域调水工程
3、城乡供水水源工程
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5、蓄滞洪区建设
6、海堤建设
7、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
8、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9、堤坝隐患监测与修复技术开发与应用
10、城市积涝预警和防洪工程
11、出海口门整治工程
12、综合利用水利枢纽工程
13、牧区水利工程
14、淤地坝工程
15、水利工程用土工合成材料及新型材料开发制造
16、灌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17、防洪抗旱应急设施建设
18、高效输配水、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
19、水情水质自动监测及防洪调度自动化系统开发
20、水文应急测报、旱情监测基础设施建设
21、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
22、水利血吸虫病防治工程(采用护坡、吹填、隔离沟、涵闸改造、设置沉螺池、抬洲降滩等防螺灭螺工程措施和疫情监测、防治宣教等措施)
23、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灌排渠道、涵闸、泵站建设等)
24、防汛抗旱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应用
25、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区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及山洪沟、泥石流沟和滑坡治理等)
26、水生态系统及地下水保护与修复工程
27、水源地保护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隔离防护、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修复及有关技术开发推广)
28、水土流失监测预报自动化系统(水土流失数据采集存储、智能传输、数据分析处理、科学预测预报、数据库管理一体化)开发与应用
29、洪水风险图编制技术及应用(大江大河中下游及重点防洪区、防洪保护区等特定地区洪涝灾害信息专题地图)
30、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以水源、取水、输水、供水、用水、耗水和排水等水资源开发利用主要环节的监测及大江大河行政边界控制断面、地下水超采区监测为基础,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国家防汛指挥系统骨干网为依托,以水资源业务应用系统为核心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31、水文站网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仪器设备开发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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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煤炭
1、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地温、冲击地压等)防治
2、地面沉陷区治理、矿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3、矿井进出人员自动监控记录系统开发与应用
(四)电力
1、重要用电负荷中心且天然气充足地区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
2、50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
3、在役发电机组脱硫、脱硝改造
4、电网改造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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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继电保护技术、电网运行安全监控信息技术开发与应用
6、大型电站及大电网变电站集约化设计和自动化技术开发与应用
7、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
8、输变电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
9、降低输、变、配电损耗技术开发与应用
10、分布式供电及并网技术推广应用
11、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及复合污染物治理
12、水力发电中低温水恢复措施工程、过鱼措施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
13、大容量电能储存技术开发与应用
14、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15、乏风瓦斯发电技术及开发利用
16、分布式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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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能源
1、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柴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
2、生物质直燃、气化发电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
3、农林生物质资源收集、运输、储存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农林生物质成型燃料加工设备、锅炉和炉具制造
4、以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城市填埋垃圾、工业有机废水等为原料的大型沼气生产成套设备
5、沼气发电机组、沼气净化设备、沼气管道供气、装罐成套设备制造
6、海洋能、地热能利用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海洋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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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类
(三)煤炭
1、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
2、煤炭共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
3、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
4、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
5、煤电一体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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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力
1、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2、小电网外,发电煤耗高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的湿冷发电机组,发电煤耗高于305克标准煤/千瓦时的空冷发电机组
3、不符合规划布局、生态无保障的水力发电项目
(四)核能
1、核反应堆建造
2、不符合规划布局的核电站建设
3、乏燃料后处理
4、不符合规划布局的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废物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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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禁止类
(二)煤炭
1、煤炭开采业
2、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国有煤矿采矿登记确认的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
3、单井井型低于3万吨/年规模的矿井
4、既无降硫措施,又无达标排放用户的高硫煤炭(含硫高于3%)生产矿井
5、不能就地使用的高灰煤炭(灰分高于40%)生产矿井
6、6AM、φM-2.5、PA-3型煤用浮选机
7、PB2、PB3、PB4型矿用隔爆高压开关
8、PG-27型真空过滤机
9、X-1型箱式压滤机
10、ZYZ、ZY3型液压支架
11、木支架
12、不能实现洗煤废水闭路循环的选煤工艺、不能实现粉尘达标排放的干法选煤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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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电力
1、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2、单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常规小火电机组
3、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及发电机组
4、大电网覆盖范围内,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5、脱硫、脱销未达到符合环境标准的的煤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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