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伊敏电厂4号机组自动监测设备顺利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的现场验收。
伊敏电厂4号机组脱硫、脱硝改造工程于3月26日完成168小时试运行,烟气出、入口安装了北京西克麦哈克仪器有限公司SMC-9021型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脱硝烟道出、入口A、B侧安装了赛默飞世尔科技(中国)有限公司MODEL200型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
验收组人员在听取汇报、实地核查后认为,上述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已通过国家环保部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适用性检查,并在有效期内。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的安装基本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07)相关要求,已比对的在线监测数据与手工监测数据的各项指标比对结果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现场运行环境符合《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相关规定。设备传输协议符合《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05)的相关要求;管理制度建设、档案资料较为齐全;设备运行基本正常;监测数据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及呼伦贝尔市环保局已联网并稳定传输,符合自治区环保厅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