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规定燃煤发电机组必须按规定安装脱硫、脱硝和除尘环保设施,上网电量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执行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加价等环保电价政策。主管部门设定环保设施投运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等考核指标,再加上排放超限后高昂的罚款,促使燃煤发电企业开展产业升级、做好减排治污。
根据《办法》,脱硫电价加价标准为1.5分/千瓦时,脱硝电价为1分/千瓦时,除尘电价为0.2分/千瓦时。环保设施运行按单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进行考核。超过限值1倍以内的,没收环保电价款,不予罚款;超过限值1倍及以上的,处5倍以下罚款。例如,一台装机容量200万千瓦、年发电量100亿千瓦时的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安装符合规定,可享受环保电价加价2.7分/千瓦时;如果该燃煤机组正常运行且环保设施达标排放,每年可获环保电价款共计2.7亿元;如果其一年中有10%的时段超过规定排放限值1倍及以上,不仅要被没收超标时段环保电价款2700万元,还将面临最高2.7亿元的罚款。
从2000年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对电力的需求快速增长,作为主要电源供应的燃煤发电装机容量持续增加,发电用煤比重近年来持续上升,已经达到52%,这体现了煤炭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因为发电是煤炭最高效、最清洁的利用方式。再加上去年以来愈演愈烈的雾霾问题,许多与煤炭有关的经济性问题、区域性污染与气候变暖的环境问题更加突出。近日国家能源局明确煤炭分散化利用或是造成PM2.5污染的元凶,因此不断提高未来发电用煤占煤炭消费的比重,大力推广脱硫脱硝除尘的清净煤发电技术,就显得格外重要。
比较来说,《办法》中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考核直接考核排放效果,比按投运率考核更加严格、更有针对性。纵观10年来我国在取缔“小火电”机组、能源转换效率、减排常规污染物等方面取得的巨大的成绩,我们有理由相信该《办法》也能够得到有效实施。然而,由于矿物燃烧而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碳、粉尘等有害物质,已经并将持续对气候环境造成前所未有的影响,使得人类社会面临着巨大的生存环境恶化的危害。据预测到2050年前,如果还采用当今传统的燃煤技术,人类将不能在地球上继续使用碳基化石燃料。适合当前能源资源要和环境约束的技术,在未来资源与环境条件制约之下也可能难以为继,因此,未雨绸缪地开展燃煤发电技术升级换代,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恐怕是现实与未来的必然之选,决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因为我们每个人已然吃尽苦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