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垣县电业局组织人员对丁栾镇居民及商户的计量装置、用电性质、用电负荷进行检查核对,同时为客户提供用电服务,帮助客户解决用电问题,宣传用电知识,消除检查中发现的用电隐患,这是该局开展常态化营销稽查的一个缩影。该局为有效规范客户用电行为,杜绝违约用电,长垣电业局通过"221"工作法,开展营销稽查常态化工作。借助2个系统。借助营销稽查监控和电力营销业务应用2个系统,从电量、电价、电费、线损等营销指标、大客户用电情况等方面,集中对营销经营成果、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进行实时在线监控与稽查。并对稽查出的用电异常客户,派发稽查工作单至所辖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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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长垣县电业局:“221”开展营销稽查常态化

2014-03-20 21:56 来源: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电业局 作者: 邢绍静 林振卿

近日,长垣县电业局组织人员对丁栾镇居民及商户的计量装置、用电性质、用电负荷进行检查核对,同时为客户提供用电服务,帮助客户解决用电问题,宣传用电知识,消除检查中发现的用电隐患,这是该局开展常态化营销稽查的一个缩影。

该局为有效规范客户用电行为,杜绝违约用电,长垣电业局通过"221"工作法,开展营销稽查常态化工作。

借助2个系统。借助营销稽查监控和电力营销业务应用2个系统,从电量、电价、电费、线损等营销指标、大客户用电情况等方面,集中对营销经营成果、工作质量和数据质量进行实时在线监控与稽查。并对稽查出的用电异常客户,派发稽查工作单至所辖供电所,要求供电所人员逐户核查,落实问题,限时整改。同时,通过抽查、暗访等形式,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落实2项考核。设定售电量、电费回收、电量差错等方面的营销业务指标数据。根据数据按月度、季度、年度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各营销单位及人员工作绩效考核的依据;建立营销工作质量考核制度。加强对-营销相关单位人员在工作中漏记、错记、等人为差错进行考核,实施相应处罚,落实营销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营销作业质量的可控在控。

设置1名稽查员。在17个供电所和市场营销部设置兼职稽查员。稽查员通过不定时本部门自查、交叉互查等方式,检查电价执行、用电性质、计量装置加封等方面,从而规范流程操作和营销行为,堵漏增收、挖潜增效。

另外,该局在强加营销稽查常态化的同时,通过当地广播、电台、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文明用电、规范用电的意识,营造公平有序的供用电环境。

作者: 邢绍静 林振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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