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2日,国家能源局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水电工程费用构成及概(估)算费用标准》审核会议。会议由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主持,四川、云南省能源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国网新源,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三峡、中电建、中能建、水电顾问集团等单位派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和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组成的编制组关于《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水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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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设计概算、费用构成及概算费用标准通过能源局审核

2014-03-18 09:26 来源:水电总院 

2014年3月12日,国家能源局在北京主持召开了《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水电工程费用构成及概(估)算费用标准》审核会议。会议由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主持,四川、云南省能源局,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国网新源,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三峡、中电建、中能建、水电顾问集团等单位派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可再生能源定额站)和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组成的编制组关于《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水电工程费用构成及概(估)算费用标准》(报批稿)修订成果的汇报。与会专家和代表对本次修订工作的必要性、及时性及主要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新版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费用构成及概(估)算费用标准根据2007版水电概算编规和费用标准颁布实施以来的具体情况,充分反映了国家相关政策、项目建设管理、水电建设市场环境等各方面的变化调整,满足当前水电工程投资预测及投资管理的需要。会议同意报批稿通过审核。

史立山副司长在总结中对今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定额和造价管理工作,完善工程定额和造价管理体系,形成长期稳定的造价监控目标和管理机制,更好地为行业发展服务提出了要求。

会后,编制组将根据审核会上各位专家和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报批稿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积极配合国家能源局做好编规和标准的正式批准、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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