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工程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工程(招标编号:SCZF2011-ZB-126/14)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工程2.2招标编号:SCZF2011-ZB-126/142.3招标范围: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工程处理规模500 m 3 /d。本次招标范围所有相关后续环保验收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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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工程招标公告

2013-12-25 13:39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工程(招标编号:SCZF2011-ZB-126/14)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工程

2.2招标编号:SCZF2011-ZB-126/14

2.3招标范围: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工程处理规模500 m 3 /d。本次招标范围所有相关后续环保验收工程的设计、土建、设备(含电气、仪表、自动化等材料)供货安装、运输、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调试、试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和售后服务,竣工资料移交等所有内容的总承包,达到交钥匙工程条件。

2.4工程地点: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院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陕西省环境工程设计证书乙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且同时具有陕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施工证书或环保工程专项承包贰级资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省外企业具有进陕备案登记证书;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3 年 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31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六部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八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陕西工人报》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人:杨小义 卫斐

联系电话:029-88496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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