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和发展规划的需要,为进一步整合业务,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沈阳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沈阳凯特的相关业务及人员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承继。
二、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沈阳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细河八北街 10-2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林科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销售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19 日
营业期限:2003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3 年 12 月 18 日
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沈阳凯特总资产28,524,761.70元,净资产28,478,367.76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87,200.00元,营业利润177,531.57元,净利润133,148.68元。
截至2013年9月30日,沈阳凯特总资产28,169,876.36元,净资产28,174,423.21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20,000.00元,营业利润-292,380.85元,净利润-303,944.55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注销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沈阳凯特将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和运营风险,减少费用支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沈阳凯特注销后,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沈阳凯特注销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其他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沈阳凯特的清算、注销等相关工作,并积极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