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水电工程验收有关问题的复函》(国能局新能〔2009〕12号)和《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1〕263号)的要求,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会同吉林省发改委、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及单位组成吉林松江河双沟水电站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委员会(以下简称验收委员会),开展吉林松江河双沟水电站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工作。
验收专家组于2013年11月25日—26日对吉林松江河双沟水电站枢纽工程专项验收条件进行了评审,评审认为,双沟水电站枢纽工程具备专项验收条件。
双沟水电站位于吉林省抚松县境内,是松江河三级开发中的第二级电站,上游为小山水电站,下游为石龙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585米,总库容3.88亿立方米,调节库容1.47亿立方米,为多年调节水库。总装机容量28万千瓦,多年平均年发电量3.78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