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发布《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公报明确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环保立法和制度建设将进一步加强:公报首次提到“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预示着未来一段时期内立法和制度建设将成为环保领域的工作重心。回顾我国30年来的环保制度建设,环评制度、排污许可与总量控制制度、征收排污费等各项制度仍存在执行不力、寻租空间大等问题,部分规章规范甚至成为一纸空文。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公布,在68件立法项目中,修改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等11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环保立法进度明显加快。我们认为,三中全会对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表述将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步入新的阶段。
市政公用事业将进一步放开准入,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新旧“非公36条”都曾提出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深化市政公用事业体制改革等内容。三中全会关于非公有制的表述再一次释放信号。而本次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被正式列入第二类“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我们认为,市政公用事业将进一步放开准入,这将为整个产业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市场化程度的提升将带来环保行业的并购潮,催生细分行业龙头:环保行业将步入以技术和资金实力提高区域市场占有率,或对同类行业之间的产业链横向整合阶段。以水务市场为例,2013年水务领域并购规模达到71亿元。我们认为,随着市政公用事业行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优势企业以资金及技术优势提高市场占有率,行业将会出现强者恒强的局面,催生新的细分领域龙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