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周四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文,要求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并对重点行业加装脱硫脱硝设施、企业公开环境信息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要求等作出明确指示。
据社观察,此次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文(下称《行动计划》)较此前发布的空气“国十条”在燃煤锅炉整治、重点行业脱硫脱硝设施安装使用以及脱硝电价等政策作出了具体要求。
一位环保行业分析师指出,该《行动计划》符合业界此前预期,对除尘、脱硫脱硝市场以及环境监测仪器行业带动作用明确,同时机动车污染防治的要求也将使得相关尾气处理市场获政策利好。
《行动计划》指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行动计划》明确指出,所有燃煤电厂、钢铁企业的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石油炼制企业的催化裂化装置、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实施脱硫。除循环流化床锅炉以外的燃煤机组均应安装脱硝设施,新型干法水泥窑要实施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并安装脱硝设施。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要实施升级改造。同时,还增加了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的政策要求。
根据《行动计划》,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
该《行动计划》加强了节能环保指标约束,要求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
此外,国家还从税收政策方面给予了支持。《行动计划》提出要完善价格税收政策。根据脱硝成本,结合调整销售电价,完善脱硝电价政策。现有火电机组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设施改造的,要给予价格政策支持。实行阶梯式电价。
据统计,除尘脱硫相关公司包括:龙净环保、菲达环保、科林环保、三维丝、三聚环保等;
脱硝相关公司:中电远达、龙源技术、国电清新、燃控科技等;
环境监测仪器相关公司包括:聚光科技、先河环保、雪迪龙、天瑞仪器等;
机动车尾气处理相关公司包括:威孚高科、贵研铂业、四川美丰、银轮股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