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时近一年、修改几十稿,这份被称为大气“国十条”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我国未来五年大气污染防治勾勒出一幅明晰的路线图。
同时,本报从《山西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摘录了与五大亮点呼应的山西环保目标。
大气“国十条”亮点一:
行动目标“跳一跳就能够得着”
行动计划开门见山,言简意赅将目标一一列出:经过五年努力,全国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这些都是非常明确和具体的目标,意味着非常重的任务。”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说,“这代表着政府对公众健康的关注,也是对目前一些不可持续发展方式的反思。”“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设定了不同的PM2.5控制目标,其中京津冀地区目标最严,表明中央的决心很大。”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说。
在柴发合看来,“行动计划中的环境改善指标是一个比较高的指标,但也是一个跳一跳就能够得着的目标。”
环保部污防司副司长汪键表示,这需要我们不仅仅要治理污染,还要从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等方面多管齐下,用一系列的配套经济政策和法律建设来落实。
同时,柴发合指出,大气污染治理是长期的过程,我国目前面临的大气污染问题是发达国家从来没有面临过的,要认识到治理的艰巨和难度,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山西目标——
■到2015年,全面完成“4+2”主要污染物约束性减排任务,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机制初步形成,工业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升,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得到加强,城镇和重点乡村环保基础设施基本覆盖,城乡环境质量得以明显改善,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主要指标包括: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9.6%和12.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11.3%和13.9%;烟尘、工业粉尘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10.0%和10.0%。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地表水监测断面劣V类水体的比例小于30%;绿色生态工程实施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县(市、区)比例超过85%;11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年均值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率达到60%。
——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危险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有效建立污染事故的预防、防范和应急机制;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风险防范工作得到加强;电磁辐射污染源全部处于受控状态;废放射源全部得到收贮处置。
■规划指标体系共包括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水环境污染防治、大气与声环境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农村和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环境安全、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七个方面23项指标。
大气“国十条”亮点二:
实行“两高”行业产能总量控制
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行动计划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
“我国大气污染问题是长期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积累造成的,如果不从经济结构的源头控制污染问题,单纯依靠末端治理缓解环境压力,无异于‘扬汤止沸’。”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多次强调。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孟伟认为,“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压缩过剩产能,这是治理PM2.5污染的治本之策。”
今后,要实行钢铁、电解铝、焦炭等“两高”行业产能总量控制,新、改、扩建项目等量或减量置换掉落后产能。
根据行动计划,压缩过剩产能,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尚未开工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正在建设的,一律停止建设。
山西目标——
■在“十二五”规划中,我省将对现有产业布局和企业布局进行调整,实现区域产业分工协作和园区化、集约化发展。其中,重点做好太原都市圈及晋北、晋南城镇群城区内已建重污染企业的搬迁改造,2013年完成太原西山地区重污染企业搬迁工作。
■在省城太原全面实施集中供热全覆盖、气化太原、城中村拆迁改造、污染企业搬迁、水污染治理等五大工程,狠抓工业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扬尘污染控制、商品交易市场和饮食服务摊点环境整治工作、垃圾和秸秆焚烧污染控制等五项整治,实现省城环境质量改善工作一年初见成效、两年明显改善、三年大见成效、四年目标全面实现。
■严格环境准入,进一步提高“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的环保准入门槛。全面开展项目、区域、规划和战略四个层面的环境影响评价,深入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目录,全面开展设区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及重点流域、重点产业、工业园区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施重大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制度,清理工业园区内不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企业和项目。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审批把关,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十二五”期间,省级审批项目一律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努力做到重点行业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
■加大结构减排力度,加快落后产能淘汰。严格按照相关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电力、钢铁、化工等重点行业实施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新增产能和排污总量的双等量置换或双减量置换制度,产业政策鼓励类和限制类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实行等量和减量置换。坚持环境保护 “末位淘汰”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退出补偿机制,促进产业结构向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方向转变。
大气“国十条”亮点三:
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煤炭大量消费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是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负荷巨大的主要根源,也是造成采暖季区域灰霾的重要原因。
行动计划提出,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明确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京津冀鲁削减8300万吨。“从根本上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关键是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孟伟说。计划提出,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到2017年,三大区域燃煤锅炉要基本实现天然气替代,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13%,煤炭利用要逐步实现洁净化。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认为:“行动计划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求总量要下减,综合效果要明显。有定量的改善目标,很硬,实现需要很大努力。”
山西目标——
■强化重点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太原都市圈、晋北城镇群、晋东南城镇群和晋南城镇群等区域的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做好太原、大同、朔州、忻州等市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控制城市区域高污染燃料使用。禁止在城市市区及其周边新建、扩建钢铁、有色、焦化、水泥、化工、电石、碳素、金属镁等重污染企业和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厂。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划定区内除集中供热锅炉和热电厂燃煤机组外,禁止燃烧煤炭、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轻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高污染燃料,城市建成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覆盖率要达到80%,太原市达到90%,各县达到30%。太原市、大同市等列入国家联防联控重点控制区的城市,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重油及渣油锅炉,其他新建项目实行行业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
■积极推进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推进城市集中供热热源和配套供热管网建设,县县建成集中供热工程,到2015年,城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要求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70%以上,太原市实现市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大力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促进建筑节能。积极推进燃煤锅炉的结构升级,逐步淘汰燃煤小锅炉,发展洁净煤技术,开展洁净煤锅炉集中供热示范工程。加强集中供热锅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综合污染防治工作,脱硫效率达到70%。
大气“国十条”亮点四:
首次提出组织部门参与考核
为确保各项任务措施真正落地,行动计划对考核和问责做了明确规定。“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分解目标任务,由国务院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考核。”行动计划显示出“动真格”的气势。“各地区将把可吸入颗粒物或PM2.5作为约束性指标,与国务院签订目标责任书。”汪键说,“对于那些没有通过考核的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将会同组织部门和监察部门约谈省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人,予以督促。“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重大突破,首次提出组织部门参与考核的要求。”汪键介绍,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地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污染天气以及干预、伪造监测数据和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追责。“组织部门的约谈将对地方政府产生非常大的震撼力。”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小曳表示,“让计划目标的实现更有希望。”
山西目标——
■继续完善和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完善领导干部考核的标准和办法,将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防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等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完善问责奖惩制度,继续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 “一票否决制”。
大气“国十条”亮点五:
强调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
“行动计划的一大亮点就是强调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汪键说,大气涉及社会方方面面,每个人既是污染的受害者也是污染源,要做大气污染防治,必须全民参与。
行动计划设定的不仅在经济上和技术上可以接受的目标,更是老百姓将可切身感受到的目标。少开一天车、减少烟花爆竹燃放、不在户外野外烧烤……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同呼吸,共责任,这责任是政府的责任,是企业的责任,也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要建立健全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新机制。
山西目标——
■完善环境宣传教育体系。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环保课程,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的环保培训。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组织、社会环保团体和环保志愿者的积极性,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和培训。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等多种平台,普及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大力提倡低碳、绿色的生活消费习惯,宣传先进事迹,曝光违法行为,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广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绿色企业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大力倡导使用节能、节水等绿色家居用品。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增加环境管理的透明度,推进环保政务公开。各级环保部门要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状况、政策法规、项目审批和环境违法案件处理情况等。同时,采取各种手段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走好环保群众路线,拓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渠道,采用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投拆渠道,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