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潞安集团公司关于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潞矿办字〔2013〕68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山西省焦化行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组确定的焦化行业兼并重组主体企业(晋焦兼并字〔2013〕1号),该公司所属潞安环能股份公司对下属的山西潞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一分厂(焦炭产能50万吨)、二分厂(焦炭产能96万吨)、潞安环能五阳弘峰焦化公司(焦炭产能60万吨)实施干熄焦技改项目由省经信委以晋经信投资字〔2013〕392号同意备案。
为有效利用干熄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实现清洁生产,该公司拟与干熄焦技改项目同时配套实施余热发电项目,利用余热锅炉回收惰性循环气体热量产生蒸汽用于发电,建设2×25MW纯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项目在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同意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25MW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接文后,请按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项目外部建设条件,做好环境保护、节能、水源、并网等前期工作,待手续完备后报我委核准。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