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监控企业排放,“十一五”期间,我国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十二五”以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得到进一步加强,国务院转发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明确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低于75%,将认定地方未通过年度减排考核。事实上,不少地方环保部门正逐步将自动监控数据应用于总量减排、环境统计、排污费征收和环境执法等方面。
但工作人员在日常督察中发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尤其是现场端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传输率得不到保障。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现场端建设不规范、运维不到位、人为弄虚作假、监管能力不足等。不少地方环保部门苦于没有较成熟的现场检查办法,对现场端存在的诸多问题不知道怎么查、查什么、如何认定、如何处理,严重影响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效能的发挥,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有效开展。因此,研究、归纳、整理一套行之有效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核查方法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此,环境保护部华东督查中心开展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核查方法调研。通过近3年的研究,中心从基本原理出发,查找影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主要因素,分析这些因素对自动监控系统数据质量的影响,研究提出完善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议,并以图文并茂、直观易懂的方式,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常见问题、对系统和数据的影响、规范要求和现场核查方法进行归纳总结。本报分两期刊登此文,以飨读者。
水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一般由采样和预处理单元、分析单元、数据采集和传输单元以及流量测量单元组成。本文按此顺序进行介绍,并把相关问题和建议依照常见问题、影响、规范要求和核查方法逐一分析。
一、采样及预处理单元
常见问题:
1、采样探头安装位置不当。
2、在堰槽采样探头附近排入浓度较低的水。
影响:
1、采样探头堵塞,引起数据异常波动。
2、所取水样不具有代表性。
3、人为作假,导致数据失真。
规范要求:
1、采样取水系统应尽量设在废水排放堰槽取水口头部的流路中央。
2、采水的前端设在下流的方向。
3、测量合流排水时,在合流后充分混合的场所采水。(HJ/T353-2007)
核查方法:
1、观察采样探头安装位置,是否设置在废水排放堰槽头部,如巴歇尔槽应安装在收缩段上游明渠。
2、观察采样探头是否在取水口流路中央。
3、在测量合流排水时,采样探头是否在合流后充分混合处。
4、在采样探头上游一定距离处采样进行比对。
常见问题:
采样管路未固定或采用软管采样。
影响:
采样时,采样探头可以大范围移动,采到的水样不具有代表性,并为作假提供了条件。
规范要求:
采样管路应采用优质的硬质PVC或PPR管材,严禁使用软管做采样管。(HJ/T353-2007)
核查方法:
现场观察采样管路材质和安装情况。
常见问题:
采样管设置旁路,用自来水等低浓度水稀释水样。
影响:
人为作假,使数据偏低。
规范要求:
采样取水系统应保证采集有代表性的水样,并保证将水样无变质地输送至监测站房供水质自动分析仪取样分析或采样器采样保存。(HJ/T353-2007)
核查方法:
1、现场观察,检查采水系统管路中间是否有三通管连接。
2、在排放口采样比对。
常见问题:
采样管路人为加装中间水槽,故意向中间水槽内注入其他水样替代实际水样。
影响:
人为作假,导致数据失真。
规范要求:
采样取水系统应保证采集有代表性的水样,并保证将水样无变质地输送至监测站房供水质自动分析仪取样分析或采样器采样保存。(HJ/T353-2007)
核查方法:
1、现场观察是否设置中间水槽,如仪器要求设置,则需检查水槽是否有异常水样接入。
2、查阅仪器说明书和验收材料,对照现场安装情况,检查是否违规设置中间水槽。
3、采集排放口水样和中间水槽水样进行比对监测。
常见问题:
采样管路堵塞。
影响:
无法正常采样,导致分析仪器报警、数据异常或缺失。
规范要求:
1、取水管应能保证水质自动分析仪所需的流量。
2、定期清洗水泵和过滤网。(HJ/T355-2007)
核查方法:
1、现场手动启动采样装置,观察流路是否通畅。
2、查看仪器报警记录。
3、查看历史数据,是否缺失或异常。
常见问题:
采样管路未采取防冻措施。
影响:
采样管路冻裂或管路内结冰堵塞,无法采样。
规范要求:
采样取水系统的构造应有必要的防冻和防腐设施。(HJ/T353-2007)
核查方法:
现场观察是否有防冻措施。
二、COD分析仪
常见问题:
未定期更换试剂,导致试剂超过有效使用期或无试剂。
影响:
系统无法正常工作,测量数据异常。
规范要求:
每周1~2次检查仪器标准溶液和试剂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按相关要求定期更换标准溶液和分析试剂。(HJ/T355-2007)
备注:1、铬法COD在线监测仪使用的试剂包括:重铬酸钾(橙红色)、硫酸—硫酸银(无色)、零点校正液(即蒸馏水,无色)、量程校正液(即邻苯二甲酸氢钾溶液,无色)、硫酸汞(淡黄色),即一般有5个试剂瓶。部分型号分析仪硫酸汞添加在重铬酸钾溶液中,则只有4个试剂瓶,具体可参照说明书。如采用滴定法,除上述试剂外,还必须使用硫酸亚铁铵溶液。
2、试剂瓶必须标识清楚、准确,试剂标签至少应包含下列信息:试剂名称、浓度、配制人、配制日期、有效期。
核查方法:
1、观察试剂瓶内是否有试剂。
2、观察试剂标签,明确试剂是否在有效期内。
3、观察重铬酸钾溶液与硫酸-硫酸银溶液的余量是否成比例,这两种溶液的取用量一般为1∶2左右。
备注:试剂的更换周期会随着测量周期、校正周期的不同而变化。以某型仪器为例,测试时,试剂取用量分别为:重铬酸钾溶液0.77ml/次,硫酸—硫酸银溶液2.2ml/次。校正时,量程校正液取用量为4.3ml/次。如每两小时测定一次,每24小时标定1次(对重铬酸钾溶液和硫酸—硫酸银溶液,标定一次相当于测试两次),则每月试剂用量为:重铬酸钾溶液:0.77×(12+2)×30=323.4ml,硫酸—硫酸银溶液:2.2×(12+2)×30=924ml,量程校正液:4.3×30=129ml。此仪器配套的试剂量为:重铬酸钾溶液500ml,硫酸—硫酸银溶液1000ml,量程校正液200ml。
常见问题:
量程校正液实际浓度与仪器设定浓度不符。
影响:
这是一种常用的作假手段,对测定数据的影响分两种情况:1、如果量程校正液实际浓度低于仪器设定浓度,将使实际水样测定浓度接近等比例增高。这种情况一般在污水处理厂进口在线仪器上使用。2、如果量程校正液实际浓度高于仪器设定浓度,将使实际水样测定浓度接近等比例降低。这种情况一般在排放口在线仪器上使用。比如,仪器设定浓度为100mg/L,但试剂的实际浓度为200mg/L,实际水样浓度为50mg/L,测定结果将显示为25mg/L。
规范要求:
定期对量程校正液进行核查,结果符合要求。(HJ/T355-2007)
核查方法:
1、检查仪器设置的量程校正液浓度是否与试剂实际浓度一致。
2、采用国家标准样品进行比对试验,相对误差应不超过±10%。
3、将量程校正液带回实验室分析。
常见问题:
蠕动泵管老化,未及时更换。
影响:
导致取样不准确,测试结果不准确。
规范要求:
定期更换易耗品。
(HJ/T355-2007)
核查方法:
1、查阅运维记录,检查是否定期更换蠕动泵管(一般蠕动泵管每3个月至少需要更换一次)。
2、将蠕动泵管拆卸下来,观察其是否有裂纹、能否恢复原状。如拆卸后不能恢复原状,泵管表面有裂纹,则需要更换。
常见问题:
1、消解温度偏低。
2、消解时间不足。
影响:
水样消解不完全,测定数据偏低。
规范要求:
加热器加热后应在10min内达到设定的165℃±2℃温度。(HJ/T399-2007)
核查方法:
1、现场查看消解参数设置,一般消解温度不小于165℃,消解时间不小于15分钟。(具体参数要求参考仪器说明书)
2、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应满足HJ/T355-2007标准表1的性能要求。
常见问题:
消解单元漏液。
影响:
消解压力、温度、试剂和样品的量均会受到影响,导致监测数据不准确。
规范要求:
检查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水样导管、排水导管、活塞和密封圈,必要时进行更换。(HJ/T355-2007)
核查方法:
现场观察有无漏液痕迹。
常见问题:
光源老化或故障。
影响:
无法正常测量,导致数据异常。
规范要求:
定期更换易耗品。(HJ/T355-2007)
核查方法:
1、查阅运维记录,检查是否定期更换光源。(光管更换周期需参照仪器说明书)
2、手动测量,观察比色单元发光管是否发光。
常见问题:
比色管未及时清洗,内壁有污染物。
影响:
数据波动大或数据不变化。
规范要求:
每月检查比色管是否污染,必要时进行清洗。(HJ/T355-2007)
核查方法:
观察比色池壁是否有污渍。
常见问题:
量程设置不当。
影响:
1、量程设置过低,实际水样浓度超过量程上限时,测量数据无效。
2、量程设置过高,在测量实际水样浓度远低于测量量程时(如低于10%),可能导致测量误差过大,影响数据的准确性。
规范要求:
在量程范围内,仪器性能应满足HJ/T355-2007标准表1的性能要求。
核查方法:
1、查阅仪表历史数据,对照仪表设置的量程,观察是否经常超出量程或满量程显示。
2、先用接近实际废水浓度的质控样进行测定,相对误差应不大于±10%。
3、再用接近但低于量程的质控样进行测定,相对误差也应不大于±10%。
常见问题:
采用修改仪器标准曲线的斜率和截距、设定数据上下限等方式,使仪表历史数据长期在一个较小范围内波动。
备注:仪器的斜率一般在1左右,通常在0.8~1.2之间;截距一般在0左右,最大变化幅度通常不超过±10。常见的作假方式是:将斜率值设置得很小,将截距设置成常见排放浓度,从而使仪器显示数值为截距附近很小范围内的一个值(显示值=截距+斜率×实际水样浓度)。例如,斜率设为0.1,截距设为25,如实际浓度为100,则显示值为25+0.1×100=35。
影响:
人为作假,数据不真实。
核查方法:
1、对于排放口,用介于量程和排放标准之间的质控样进行测定,相对误差应不大于±10%。
2、对于进水口,用低于日常显示数据(约为日常显示数据的50%)的质控样进行比对,相对误差应不大于±10%。
常见问题:
UV法和TOC法的仪器转换系数设置不正确。
影响:
测量数据不正确。
规范要求:
1、每月现场维护时应检验UV-CODCr或TOC-CODCr转换曲线(系数)是否适用,必要时进行修正。
2、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应满足HJ/T355-2007标准表1的要求。
核查方法
1、检查仪器转换系数是否与经有效性审核认可的转换系数记录相符。
2、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相对误差应满足规范要求。
(上)
明日6版连载核查方法
三、氨氮分析仪;
四、流量计;
五、数据采集传输仪的相关内容。
(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杭州聚光科技有限公司毛卫鸿、陈志伟、韩俊科工程师对本核查方法的编写也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