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6债券代码:112060 债券简称:12 金风 01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6月25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权益分派方案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94,588,000股(A股2,194,541,200股,H股50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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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科技: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3-08-15 10:29 来源:交易所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6

债券代码:112060 债券简称:12 金风 01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6月25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94,588,000股(A股2,194,541,200股,H股500,046,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95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5225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H股股东的现金股息派发不适用本公告。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25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75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8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8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8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8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高管锁定股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一路8号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联系人:周晶

咨询电话:010-67511996

传真:010-67511985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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