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至9日,华东电监局与上海市发改委、环保局、经信委、电力公司组成联合审核小组,开展了对外高桥第一发电厂2号机组、外高桥第二发电厂6号机组、石洞口第二发电厂1号机组的脱硝改造成本补偿现场审核工作。
审核小组通过查验脱硝设施运行、烟气在线监测和发电量等相关数据资料,核对监测系统在线数据与监测设备曲线的一致性,核实数据总量的准确性,并进行了抽样对比分析,最终根据符合文件规定的脱硝电量及成本补偿标准计算得出补偿金额。
此外,审核小组还听取了相关发电企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困难和建议,要求发电企业加快完成全部机组的脱硝改造工作,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优化在低负荷条件下的脱硝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