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华公司燃煤机组烟气脱硫系统改造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就上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设备将用于粤华公司燃煤机组烟气脱硫系统改造工程。黄埔电厂5号、6号机现有脱硫装置于2005年投入运行,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设计脱硫率大于92%,两炉一塔方式,即2×300MW机组共用一套FGD装置,用一套脱硫设施,处理2台300MW机组的锅炉烟气,脱硫系统设置增压风机和GGH,增压风机每炉设一台,GGH两台炉共设一台。本工程为对原有脱硫系统进行改造,由‘两炉一塔’改为‘一炉一塔’,即新建一套脱硫装置处理5号机组烟气,相应提高脱硫效率以满足2011年新发布的国标《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
2.2招标范围:
包号 | 招标编号/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
第1包 | 0724-1304C22N1688/01 | 衬胶管道及管件 | 衬胶钢管约1458米;衬胶弯头、三通等管件约245件;具体以工程实际用量为准。 |
第2包 | 0724-1304C22N1688/02 | 辅助盘热力配电柜 | 脱硫热力配电柜:#5机组2块,公用1块; 脱硫辅助盘:#5机组1块,公用1块。 |
第3包 | 0724-1304C22N1688/03 | 测量仪表设备 | 温度测量设备(热电阻):7支; 压力测量(变送器)设备:27台; 物位测量(雷达液位计)设备:1台; 流量测量(流量计)设备:6台; 压力测量(压力表):7台; 分析测量(PH计):2台。 |
第4包 | 0724-1304C22N1688/04 | 烟风道补偿器 | 非金属补偿器3200×3600×6:4套; 非金属补偿器Φ3500×6:4套; 非金属补偿器Φ3800×6:3套; 非金属补偿器Φ4800×6:7套; 非金属补偿器Φ6800×6:2套。 |
第5包 | 0724-1304C22N1688/05 | 非金属膨胀节 | GGH进口补偿器9812×3712:2套; GGH出口补偿器9812×3712:2套; 吸收塔出口补偿器12012×2462:1套; FGD出口补偿器Φ6400:4套 |
第6包 | 0724-1304C22N1688/06 | 6kV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 | 动力电缆ZR-YJV22-6/6-3X70~1.8kM 动力电缆ZR-YJV22-6/6-3X185~2 kM |
本项目共分6个包/标段实施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卷《技术规范书》。投标人可以参与1个或多个包的投标。投标人必须对所参与的单包的全部招标范围进行投标,不允许拆项投标。投标人对招标标的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配置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请各投标人详细阅读拟投包下的资格要求):
第1包:衬胶管道及管件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与所投标段类似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如投标人生产设备为国家有相关强制认证规定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9)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和先进的,具有在300MW机组及以上机组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同/相近业绩,且经过至少2台2年同类型脱硫装置实践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和签字页,用户证明文件等)。
第2包:辅助盘热力配电柜
(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 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与所投标段类似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投标人须出具配电柜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试验报告。
(3)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9) 投标人提供的盘台箱柜必须在国内具有至少2个发电厂(单机300MW或以上燃煤机组)五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无不良使用和售后服务记录。
第3包:测量仪表设备
(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 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与所投标段类似的辅机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如为经销商、代理商,应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或本区域的代理协议)。
(3) 投标人或投标人所供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9) 投标人所供产品应在国内至少有300MW燃煤发电机组烟气脱硫系统2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以及工程安装指导和调试的资格和经验,所提供的产品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第4包:烟风道补偿器
(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与所投标段类似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9)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3台300MW或以上燃煤机组运行业绩,并经两年以上商业运行已证明安全可靠。
第5包:非金属膨胀节
(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与所投标段类似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9) 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和先进的、且经过至少2台2年同类型脱硫装置实践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
第6包:6kV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
(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与所投标段类似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且所提供的产品必须通过国家CCC认证。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其他国内合法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国家质量监督局颁发的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9) 投标人从2004年1月1日至今必须具有至少3个300MW或以上等级机组发电厂的同类设备运行业绩(运行业绩指2008年12月31日前投入运行,且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联系人:马先生
手机: 18701298819
Q Q: 2662880791
邮箱:mayou66666@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