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津县电业局开展了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自行清退收受的各种会员卡,做到“零持有、零报告”。这是该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改进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活动。
该项清退活动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已经开展过,此次将清退对象扩展至全体干部职工,所清退的会员卡指娱乐、健身、旅游、餐饮、会所、宾馆、俱乐部等商业机构发行的,具有一定价值、金额或消费次数,供持卡人在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该局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清退活动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清退,并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本次清退活动结束后,发现违规持有会员卡的,将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