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粤财信托接受广东省财政厅委托管理亚洲开发银行专项贷款资金,在国内首创设立了“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广东节能减排促进项目资金信托计划”,为信托进入节能减排领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该信托计划资金总规模为1亿美元,项目周期为15年。
广东省亚行贷款节能减排促进(能效电厂试点)项目是中国政府与亚洲开发银行为了推动广东省节能减排事业,合作开展的首个由政府主导的以对中小企业为贷款融资主体的节能减排项目。亚行向中国政府提供1亿美元贷款,用于广东省的节能减排促进项目,由广东省政府承担贷款管理和本息的偿还。为提高财务管理的效能,在资金管理中引入了中间金融服务机构。2008年,省财政厅经过对数家金融机构的评审与筛选,最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粤财信托为亚行贷款项目运作的中间金融服务机构,正式委托粤财信托负责该项目的财务管理和贷款管理。
亚行节能减排项目采用多批次融资的贷款模式,即向亚行一次承借1亿美元,分3500万美元、2206万美元,4294万美元三笔提取,每笔资金使用期限为15年。该项目向子项目单位发放贷款的使用期限为3-5年,其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6个月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为扶持的中小企业节省大量的财务费用。
亚行节能减排项目实施的对象包含了众多的中小企业,并且要实行回收再转贷,要保证贷款资金的安全。为确保贷款的安全收回,粤财信托在贷款管理中以安全性为中心,通过每季度收集子项目借款人季度报表及不定期对子借款人进行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子项目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子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的能力变化,同时,通过要求子项目借款人提供担保,确保在子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无法保障的情况下,贷款、利息及承诺费能够受偿。考虑到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部分企业因向商业银行借款已将其所拥有的土地、房产抵押给了商业银行,或者由于中小企业正处于成长期,无法提供土地房产等标准化的抵押物。粤财信托针对不同企业的情况,提出多种方案建议,并与企业沟通探讨解决的方法,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探寻出更灵活的担保方式。对于节能减排项目主要的抵押担保方式包括:担保公司担保;土地抵押;房产抵押;大股东及公司高管担保;集团公司担保;应收账款质押等,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上担保方式的组合。通过有效收集充分的信息资料,运用专业的分析能力与决断能力,稳妥的风险控制措施,使投资决策做到全面客观,粤财信托保证了信托资金投向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项目,达到信托受益人、节能改造方、节能服务方、整个社会多方共赢的效果。截至2013年6月30日,亚行节能减排项目累计向26家中小企业发放贷款8.06亿元,本金及利息的回收率为100%,累计回收贷款本金3.73亿元,回收资金进入循环使用,继续扶持节能减排项目。
2012年,亚行节能减排贷款项目被亚行认定为目前实施的所有亚行贷款能效项目中,唯一取得重大进展的项目。该项目实施以来,在为目标客户提供稳定资金来源并降低财务成本的同时,已在电力、建筑、钢铁、化工以及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等领域创造了显著的节能效益,截至2013年6月底,已经实现年节电量9.9亿千瓦时,折合标煤32.4万吨,相当于减少建设一个装机容量为19.7万千瓦的发电机组,相应每年可减少排放76.9万吨二氧化碳、8870吨二氧化硫、1971吨氮氧化物以及3449吨总悬浮颗粒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