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记者问起一位基层环保工作者,对污泥随意倾倒,需要加强监管有什么建议,这位"老环保"无奈地说:"没有处置能力,监管也是白搭。"当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普遍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加强监管事实上只是一句空话。对地方政府而言,提升污泥处理处置能力是当务之急。在这一过程中,哪些原则必须坚持,哪些错误不能重犯,需要地方予以明确。专家强调,污泥是世界性难题,首先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和行动,其次是要有科学的认识,第三是保障政策要到位。以下是来自业界的建议。建议一:污泥处理处置是水污染物减排不可或缺的环节,不做不行、迟早要做问及给地方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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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污泥处置能力 加强监管成空话

2013-07-01 15:03 来源:中国环境报 

当记者问起一位基层环保工作者,对污泥随意倾倒,需要加强监管有什么建议,这位"老环保"无奈地说:"没有处置能力,监管也是白搭。"当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普遍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加强监管事实上只是一句空话。

对地方政府而言,提升污泥处理处置能力是当务之急。在这一过程中,哪些原则必须坚持,哪些错误不能重犯,需要地方予以明确。专家强调,污泥是世界性难题,首先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和行动,其次是要有科学的认识,第三是保障政策要到位。

以下是来自业界的建议。

建议一:

污泥处理处置是水污染物减排不可或缺的环节,不做不行、迟早要做

问及给地方政府的建议,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戴晓虎首先强调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和行动。"污泥是污水处理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迟早要纳入水污染防治体系,补课或早或晚"。

他说,污水处理厂减排理念要有所转变。如果从污水处理减排全过程考量,不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置,从减排层面上说,污水处理厂最多削减了1/2污染物,减排目标将被大打折扣。

在采访中,很多业内人士提议将污泥处理处置和水污染物减排考核结果联动,认为这将是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在地方开展最直接的推动力。对此,戴晓虎表示,尽管目前并没有强制政策,但污泥处理处置不做不行、迟早要做,是大势所趋。"特别是对新建污水厂,地方政府要有眼光,考虑处理处置的要求。"

而已经开始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城市,目前已经遇到了污水厂无空间、集中设施选址困难的问题。戴晓虎承认,污泥至今仍是个棘手的世界性难题,但地方政府要有解决问题的决心和行动。"现在污泥问题的集中爆发,就是因为此前污水厂建设过程中长期没有考虑处理处置设施。对于新建项目一定要吸取教训,早做早主动。"

建议二:

不要被过度宣传资源化的技术忽悠,污泥首先是污染物,稳定化无害化需要付费

在很多技术宣传中,污泥可以产沼气,可以做有机肥,可以发电,可以做砖,似乎变废为宝成为污泥处理处置的核心,甚至可以产生经济效益。但事实上,污泥首先是污染物,实现稳定化、无害化是需要投入的。“处理污泥是要花钱的,一般国外是水厂投资的30%,不要指望零成本甚至可以有经济效益。”戴晓虎说。

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邵凯已经先后参与30多项污泥处理处置项目的设计和建设,采用了不同的技术路线。在他看来,无论哪一种技术路线,稳定化、无害化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前提,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综合利用。“首先明确我们要解决的是污染问题。如果一项技术把资源化放在第一位,是有问题的。”邵凯说。

很多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那些强调可以变废为宝、价钱便宜很多的污泥处理技术,要不没有计算全生命周期成本,要不就是省略了环保成本。那么,在现行条件下,一吨污泥安全处理处置大概是怎样的成本水平?

邵凯说,根据他们的实践,在现有生活污水收费的基础上每吨增加一毛钱,最多不超过一毛五,处理污泥就有了资金来源。据此估算,平均一万吨污水产生5~6吨污泥,处理处置每吨污泥的费用大概在200~300元。

建议三:

要坚决停止污泥填埋;填埋场是稀缺资源,一埋了事只是鸵鸟政策

此次采访中,大家在技术方面意见常常有争议,但在填埋上,大家的态度高度一致:污泥不能再填埋了。

污泥填埋除了占地、存在污染隐患、产生温室气体等“罪状”外,最关键的是,在中国成本最为低廉的填埋,极大程度上阻碍了对其他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的探索和应用。事实上,国内很多地方对污泥的填埋也大多并非规范的卫生填埋,甚至是打着填埋的旗号而中途随意倾倒。

在一些发达国家,吨污泥的填埋处置费比最贵的处理处置方式成本都要高得多,这是推动厌氧、干化焚烧等相关处理技术应用成熟的根本原因。而在国内,如果能花三五十元拉出去填埋,谁还会花上几百元去正规处理处置?

对城市发展而言,填埋场已是稀缺资源,污泥填埋的路走不下去了。但若要落实为行动,却不能只靠呼吁,建议地方政府探索对污泥填埋征收高额费用,利用经济杠杆撤掉“后路”,积极推进规范安全的污泥处理处置。

建议四:

污泥是社会化问题,管理难度大,处理处置需要全盘方案

当问及污泥处置为何要比污水处理难得多时?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王洪臣表示,城市生活污水只谈处理,没有处置的需求,其排放有统一明确的标准,去向也有明确规定。可以说污水厂顾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可以了。而污泥则不同,出了污水厂之后,后续环节非常多。

“污泥一旦出厂,实际上就不再是个技术问题,而演变为一个社会化问题。”中科院地理所环境修复中心主任陈同斌说,比如污泥厌氧消化的沼气发电,就要考虑发电上网,要与电网企业打交道;好氧发酵做成有机肥或基质,就得找市政园林等部门或用户;污泥干化或者深度脱水,也得考虑如何进一步处置的问题;污泥制砖也要考虑销路问题等。

总之一句话,污泥产生单位的污泥处置问题都得求助别的行业,因此是一个涉及其他领域的社会化问题。“一旦成为社会化问题,管理难度就大得多,而且也不是污水处理行业所擅长的事情。很多人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更没有全产业链的系统研究和认识。”陈同斌说。

污泥问题的彻底解决,需要在地方形成从污水源管理、规划、建设和运行、到运输和处置全过程的协调管理体系;同时落实污泥处置的相关政策(法规、规划、投资、水价和产业);需要地方政府中环保、市政、农林、财税等各相关职能的协调与合作,显然不是污水处理厂或是污泥处置单位能以一己之力承担的。

建议五:

污泥水泥窑电厂掺烧算上环保成本不便宜,建议作为过渡性选择

污泥加入燃煤在电厂锅炉掺烧在业界被广泛质疑,但在现实中却成为不少地方政府的选择。业内人士表示,污泥掺烧表面的低成本,不但有电价补贴弥补,而且还源于节省了大量的烟气治理成本。这种看似省钱省心的处置方式对环境危害甚大。

对此,戴晓虎表示,污泥送入水泥窑、电厂锅炉焚烧被称为协同处置,在欧盟法律里是允许的,但在有些国家相关企业的积极性并不高。“比如德国每年的配额就用不完,因为企业要考虑污泥对窑炉的影响,环保标准提升后的成本增加等等。”

他解释说,污泥协同处置,与单独兴建焚烧设施在经济性、选址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优越性,水泥窑处置污泥还可以解决飞灰的问题。但必须强调的是,国外污泥协同处置相应的环保标准也很高,充分考虑到污泥焚烧对大气贡献的污染物及环评的要求。

“国外水泥厂或电厂进行污泥协同处置的前提是进行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而不是浓度控制,因此在烟气治理上非常严格,这部分的投资和运行费用并不低。而我国目前则没有专门的排放标准。”戴晓虎表示。

戴晓虎说:“在城市中,水泥窑、热电厂等行业存在调整的可能,而且将来随着环保标准的提高,大气治理成本势必上升,建议将其视为过渡性选择。”

对于污泥掺烧,陈同斌的态度更为鲜明,“很多地方认为污泥加入水泥窑就一劳永逸。什么环节加进去、加多少,臭气和废水问题如何解决,产生的硫酸、硝酸对炉窑是否有损害,会不会有重金属挥发问题等,这些问题以前水泥厂是没有考虑的。”陈同斌提出,无论是在水泥窑还是热电厂掺烧,都没有适用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风险仍是未知数。

建议六:

先想好处置方向,再选择处理路线,地方政府要为污泥设计系统解决方案,要有科学决策机制

相对于污水处理,污泥的技术选择难点颇多。不久前,南京市政府向全球发出英雄令,征集污泥处理技术。那么,面对五花八门的技术,地方政府究竟该如何选择?

首先,污泥的处理和处置是两个紧密相连的环节。先决定污泥处置方向,再选择处理工艺,这是政策层早已确定的原则,在评估、选择技术路线时也应得到贯彻。

但国内不少污泥处理技术在自我宣传时,往往会有意无意忽略处置的问题,即污泥经处理后最终要往哪里去。导致这些技术表面上便宜、简便,地方政府建设后,却往往在污泥产品最终找寻去处时遇到麻烦。

比如谈到污泥好氧堆肥技术,就不能简单评价好与不好,而是要考虑到肥料的销路和运输半径。“肥料的需求有季节性,但污泥却是一年365天天天产生,还要考虑运输费用、销售半径等。好氧设施上马前,就必须考虑最终产物在当地是否能顺畅、持续地消纳。”邵凯说。

好氧和厌氧,到底哪个好?在邵凯看来,这实际是个伪命题。因为没有完美的技术,只有合适或者不合适。他本人好氧、厌氧项目都参与过。

“我们的好氧项目定位为中小城市,规模50吨左右不超过100吨,产生的肥料量少,周边消纳空间较大。”邵凯说,如果没想好污泥去处,而贸然选择上马一些处理工艺,很容易造成项目不能正常运行。“我们的建议是因地制宜,考虑当地特点和污泥处置去向来选择具体的技术路线,企业也不要去推销单项技术,而是要给出系统的解决方案。”

其次,污泥处理处置方案的选择要有科学的评估决策机制。“现在技术路线在业界争议还是比较大,一个技术行不行,不能只听企业的。”邵凯说,他的建议是要有相关部门参与、专家论证。

而在没有科学评估机制的情况下,不少五花八门的技术都曾经进入市场。“早前一个地方政府提出要处理污泥,备选的有现在看起来很可笑的技术,比如蚯蚓吃污泥,加固化剂等,还都是上面领导推荐的。”

建议七:

稳定化将有望成约束性指标,污水厂应重新重视污泥消化稳定环节和资源化利用

此前,国家相关政策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的强制要求体现在含水率,事实上都是为了填埋处置。而这一趋势在国际上已经发生改变,比如德国已于2005年禁止污泥填埋。

戴晓虎透露,有关部委正在讨论对生活污水污泥的稳定化提出约束性指标。“发达国家对污泥稳定化都是有要求的,污泥达不到稳定化要求无法通过环评建厂。不仅有约束性指标,还有相应的配套机制,比如污泥消化生产沼气可以享受相关补贴等。”

他解释说,现在国内污水厂进行污泥脱水,只是达到了减容的单一目标。污泥作为污染物的性质没有发生改变,因为原水中60%的悬浮物在原有的生物处理过程都没有得到降解,而压缩后简单填埋,极易造成二次污染。所以国外强调通过污泥稳定化带来的减量化,强调污泥中有机物要首先得到降解。

而厌氧等污泥消化工艺可以回收污泥生物质能,实现污泥稳定,在我国大中型污水厂未来可能重新得到重视。戴晓虎强调,国内对这一工艺有认识误区和宣传偏差,认为厌氧就是要生产沼气,只看到有经济效益。事实上,沼气只是副产物而已,主要目的是让污泥中的有机物得到降解,避免二次污染。

“我认为,大中型规模的污水处理厂一定要重视消化环节。”他同时表示,厌氧消化污泥不仅仅可以土地利用,在土地利用受限时,它和干化焚烧等处置方式也并不矛盾。国外的经验是厌氧消化+干化焚烧的组合,可以显著降低后续干化焚烧工艺单元的投资和运行费用。“含水率和有机质的降低,有助于实现能耗平衡。德国慕尼黑和汉堡等大型城市均采用了这样的联合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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