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苗尾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2013]990号),正式核准同意建设苗尾水电站工程。
苗尾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旧洲镇境内,是澜沧江上游河段水电规划“一库七级”开发方案的第七级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1408米,水库总库容6.60亿立方米,调节库容1.59亿立方米,具有周调节性能。坝型为砾质土心墙堆石坝,坝高140米,电站总装机容量140万千瓦,安装4台35万千瓦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多年平均发电量为65.56亿千瓦时,发电效益显著。
苗尾水电站建成后,可为电站下游澜沧江沿岸约1万亩农田每年提供灌溉水量330.3万立方米,为灌区每年提供人畜用水量43.6万立方米,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实现澜沧江流域梯级滚动开发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