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PM2.5“步步为营”的环境下,人们一边大喊环保,企业一边“疯狂”排污。空气差、环境恶劣并不是没有原因的,对于环境保护,“国家上有政策,排污下有对策”,在经济利益的驱使诱惑下,“无良企业”陷入无孔不入的恶性循环,只要利益,不顾环境。无锡热电厂非法避开环保监测排污未经过脱硫江苏省环保局在5月19日对外公布称,由于企业减排不力,依法对7家热电企业进行了处罚,其中华光股份旗下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热电厂)因为在在减排监测装置上做手脚,被处以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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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脱硫接受罚款背后:环保处罚力度亟待加强

2013-05-31 09:17 来源:美财社 

在这个PM2.5“步步为营”的环境下,人们一边大喊环保,企业一边“疯狂”排污。空气差、环境恶劣并不是没有原因的,对于环境保护,“国家上有政策,排污下有对策”,在经济利益的驱使诱惑下,“无良企业”陷入无孔不入的恶性循环,只要利益,不顾环境。

无锡热电厂非法避开环保监测排污未经过脱硫

江苏省环保局在5月19日对外公布称,由于企业减排不力,依法对7家热电企业进行了处罚,其中华光股份旗下无锡惠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热电厂)因为在在减排监测装置上做手脚,被处以1700余万元罚款。

2013年1月,环保部在核查中发现,无锡热电厂未经批准开启脱硫烟气旁路,并向江苏省监控平台上传虚假旁路信号,环保部判定该公司2012年全年未投运脱硫设施。

对此,江苏省环保厅一位工作人员说,按照正常情况,企业的二氧化硫从烟道中经过处理后进入烟囱排出,而无锡热电厂却在烟道边上开了条支路,二氧化硫未经过任何处理从这条支路排出,这种污染就相当严重了。

国家规定建火电厂的同时要建设脱硫装置,并给予足够的补贴,而无锡热电厂拿了补贴却还在偷偷排污。按国家发改委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07〕1176号)的规定,视情节轻重按2至5倍扣减停运期间所发电量脱硫补贴(依据有关规定,运行脱硫设施的燃煤电厂,国家给予上网电价每度1分5的补贴),并由各地环保局按脱硫未投运追缴二氧化硫排污费。但是电厂的生产不一样、成本投入也不一样,有些电厂的发电设施可能建设比较早,所以会说自己的脱硫成本是每度电0.02元。而无锡热电厂被处按最高限5倍扣减2012年全年发电量的脱硫补贴计1293万元,另对其追缴全年二氧化硫排污费计400余万元,所以总扣罚款1700余万元。

脱硫脱硝是减少企业减少污染排放的重要措施,据了解,脱硫就是脱去烟气中的SO2(二氧化硫),脱硝主要是脱去烟气中的NOx(氮氧化物),这两种物质进入大气会形成酸雨,酸雨对人类的危害非常大,所以现在国家一直在提倡环保,以煤炭为燃料的烟气都含有这些物质,特别是火电厂,现在建火电厂都要同时建设脱硫。

专家:对“无良企业”应杀一儆百

针对无锡热电厂不上脱硫被罚1700万一事,记者专门采访了冲击动力学专家教授韩小平,对此,韩小平认为,这样的惩罚太轻了,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企业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杀一儆百。

韩小平称,硫化物的排放如果经过脱硫可以降低到千分之一,但不上脱硫直接排放硫化物,比例就高达百分之一,差距是非常大的,对空气的污染是极其严重的。不仅会进入大气形成酸雨,还增强了PM2.5含量,甚至会影响土地质量。

企业不上脱硫完全是为了追求利润,国家有规定是一定要经过脱硫的,并给予相应的补贴。而无锡热电厂骗取了国家补贴却不上脱硫这属于诈欺的行为,是非常无良的行为。韩小平称:“当地政府对此的处罚力度还不够,应该直接停掉该企业,如果在欧洲,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这种企业直接就给予‘一次性死亡’的政策,杀一儆百,让其他企业不敢再见缝插针、污染环境。”另外,韩小平认为,针对此事当地环保局也有责任,并且责任不小。“当地环保局不但没有做好监督的工作,还有包庇的嫌疑。当地政府应对环保局一并处罚,给予严惩。”韩小平说。韩小平坦言:“对于环境一点都不能含糊,对于拿着老百姓的钱却还在偷偷排污的企业就应该一次性扼杀,不能只追求经济发展而忽略环境发展”。

企业环保数据弄虚作假泛滥成灾

调查发现,环保数据弄虚作假的不只无锡电热厂,这种企业道德缺失的现象广泛存在,让人不得为此而担忧。

据了解,近日,环保部组织完成了2012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八家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工作,发现中国华电山西大同第一热电厂有限公司、内蒙古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下称东华热电)、四川攀枝花三维发电厂;中国神华内蒙古萨拉齐电厂;中国石化洛阳分公司;中国铝业广西分公司、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分公司;河北钢铁集团等15家企业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在环保部公布的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15家企业中,某发电集团旗下企业就占据了三家。该集团称,2012年,东华热电累计完成供电煤耗294.14克/千瓦时,同比降低12.93克/千瓦时,间接减排二氧化硫1038吨,减排二氧化碳31352吨,减排烟尘870吨,减排氮氧化物1075吨;并称由于企业能耗低、排污量少、综合利用高,先后获得了2011年度包头市节能先进单位、包头市节水型企业等节能荣誉称号。

环保部已对上述15家企业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追缴二氧化硫排污费,其中享受脱硫电价补贴的,按规定扣减脱硫电价款,并予以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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