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1.2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4公司负责人包士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雨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怀刚强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2公司基本情况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币种:人民币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单位:元币种:人民币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首页 > 风电 > 风电运维 > 财经 > 正文

吉鑫科技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3-04-27 09:07 来源:证券日报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包士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雨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怀刚强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作出相关承诺,承诺事项已于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在本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履行职责。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包士金

201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1218证券简称:吉鑫科技公告编号:2013-012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士金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3年4月23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到董事10名,9名董事按期签署了会议相关文件,冯晓鸣先生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披露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201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报告,公司编制了《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披露2013年第一季度报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促进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在确保公司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13年度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江阴市恒华机械有限公司及江阴长龄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核定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核定额度内根据上述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8%,比例较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18证券简称:吉鑫科技公告编号:2013-013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市恒华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华机械”)及江阴长龄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龄新能源”)

本次担保金额:6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为恒华机械提供担保共计38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在确保公司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均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2013年度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恒华机械及长龄新能源提供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担保,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核定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核定额度内根据上述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68%,比例较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公司情况

1、基本情况

2、财务现状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1年-2年;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且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提供的担保项下的融资用途适当,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0%,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218证券简称:吉鑫科技公告编号:2013-014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增进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公司定于2013年5月6日召开2012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届时,公告高管将在线就公司经营业绩及现金分红事宜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1、会议时间:2013年5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

2、会议地点: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

4、会议参加人员:公司总经理包振华先生、副总经理陆卫忠先生、董事会秘书朱陶芸女士、财务总监庄雨良先生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为安排好活动,提高活动效率,欢迎广大投资者在5月5日之前,通过电话(0510-86157378),传真(0510-86017708)、邮件(jixin@jxm.com)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心的问题提前反馈给公司。

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加。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218证券简称:吉鑫科技公告编号:2013-015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4月8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第2013-005号公告),由于本公司正在筹划购买资产及重大合同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3年4月8日起停牌。

2013年4月13日,公司发布了《股票延期复牌公告》(第2013-006号公告),鉴于该事项仍然存在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3年4月15日继续停牌。

本次筹划的资产购买重大事项具体为:一家境外风电设备制造企业拟出售其位于欧洲和中国的相关资产,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对拟出售的资产和业务进行了尽职调查、资产评估和现场考察等工作,并与拟被收购的相关业务的管理团队进行了交流。

截止2013年4月25日,公司尚未能和资产出售方就交易价格,交易范围,采购合同完全达成一致,资产出售方决定停止洽谈。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筹划该事项。

鉴于目前该重大事项的推进并未取得相关进展,公司决定予以终止,特申请公司股票于2013年5月2日复牌。

本公司对股票停牌期间对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点击空白区域关闭图片,
双指拖动可放大图片,单指拖动可移动图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