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年度报告(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前言
资源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一切经济活动都离不开资源的投入,同时也伴随着废物的产生和排放。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禀赋不足,生态脆弱,重要资源人均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对外依存度居高不下,部分地区环境容量已严重超载。长期以来,粗放型的资源利用方式和先污染后治理的环境保护模式导致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资源环境瓶颈约束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资源综合利用是解决可持续发展道路中合理利用资源和减轻环境污染两个核心问题的有效途径,既有利于缓解资源匮乏和短缺问题,又有利于减少废物排放。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把资源综合利用作为一项重大技术经济政策和长远战略方针,把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11年,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总体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出台政策措施,大力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全面客观反映2011年我国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特编写本年度报告。
一、资源综合利用总体情况
2011年,在国家一系列鼓励政策的扶持下,我国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力度不断增强,利用规模日益扩大,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升,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
(一) 综合利用规模稳步提高
2011年,我国煤炭、铜、铁、磷等重点矿种的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及综合利用率比上年提高0.5%-1%,全国约1/3的共伴生矿产资源实现综合开发。粉煤灰、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固体废物年利用量达15亿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近60%,年利用量近20亿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1%,年利用量5亿吨。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总量达1.65亿吨,回收总值达5763.9亿元,部分城市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率提高到70%,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利用量分别占当年产量的13%、50%、23%和42%。
(二) 综合利用效益日益显现
2011年,通过综合利用各类固体废物减少堆存占地10多万亩。全国煤矸石、煤泥发电装机容量达2800万千瓦,相当于减少原煤开采4200万吨。从钢渣中提取出约450万吨渣钢,相当于减少铁矿石开采近1740万吨。秸秆养畜相当于节约粮食5000万吨,作为燃料使用相当于节约原煤约8400万吨。通过农林废物综合利用节约木材超过9000万立方米。全国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10万余家、各类回收网点30万个,从业人员1800多万人。
(三) 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升
2011年,组织实施“废物资源化技术与示范”国家科技计划重点专项,统筹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全面推进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部分资源综合利用技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钒钛资源、铜铅锌镍锍矿伴生资源实现综合开发,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技术逐步实现产业化,废旧纺织品再生利用技术中试成功,一批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取得突破,以煤矸石、煤泥为主要燃料的大型煤矸石发电机组陆续投入运行,全煤矸石烧结砖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一) 共伴生矿产
2011年,我国黑色金属矿共伴生的30多种有用组分中,有20多种得到综合利用;有色金属矿的45种共伴生组分中,有33种得到综合利用;全国共伴生金属矿产约70%得到综合利用,综合利用的金属量占到全国金属总产量的15%。全国35%的黄金、90%的银、100%的铂族元素、75%的硫铁矿和50%以上的钒、碲、镓、铟、锗等稀有金属来自于综合利用。贫镍硫化矿、贫锡多金属矿、复杂低品位铜铅锌和钨钼铋多金属矿高效经济选别技术,低品位黑白钨混合精矿直接水冶、钼铋精矿直接提取铋和钼等一批重大新工艺、新技术得到突破和应用。全铁品位低于10%的超贫磁铁矿得到开发利用。铜、铀等低品位难选冶矿石的地下溶浸和就地浸出实现工业化,无底柱分段崩落采矿技术在矿山得到推广。
全国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114亿立方米,利用量达48亿立方米。其中,井下瓦斯抽采量91亿立方米,利用量达30亿立方米;煤层气产量23亿立方米,利用量18亿立方米。全国累计施工煤层气井8000余口,产能超过60亿立方米,煤矿瓦斯用户200余万户,瓦斯发电装机容量130万千瓦,煤层气燃料汽车9000余辆。
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首批确定6家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11家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财政部等部门印发《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确定37家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和40个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安排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等专项资金共计16亿元。科技部支持建立了国家金属矿山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国家金属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国家盐湖资源综合利用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全国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调查与评价工作,初步建立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为今后评价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主要指标。
(二) 尾矿
2011年,我国尾矿产生量达15.81亿吨,同比增长13.5%,其中铁尾矿8.06亿吨,铜尾矿3.07亿吨,黄金尾矿2.01亿吨,其他有色及稀贵金属尾矿1.34亿吨,非金属矿尾矿1.33亿吨。
2011年,尾矿综合利用量为2.69亿吨,同比增长23.1%,综合利用率为17%,比上一年度提高1.3个百分点。其中从尾矿中回收有价组分约占尾矿利用总量的3%,资源回收量达800万吨,生产建筑材料约占尾矿利用总量的43%,充填矿山采空区约占尾矿利用总量的53%。尾矿综合利用年产值达到468亿元。
表1 2007~2011年我国主要尾矿产生情况(亿吨)
表2 2009~2011年尾矿产生与综合利用情况
三、产业废物综合利用
(一) 粉煤灰
2011年,我国粉煤灰产生量达5.4亿吨,综合利用量达3.67亿吨,综合利用率达到68%,高于美国等发达国家。其中用于水泥生产约1.5亿吨,占利用总量的41%;用于生产商品混凝土7100万吨,占利用总量的19%;用于生产粉煤灰砖9600万吨,占利用总量的26%,用于筑路、农业和提取矿物等高附加值利用各占5%、5%和4%。
表3 2007~2011年粉煤灰产生与利用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修订《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发布《关于加强高铝粉煤灰资源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颁布《蒸压粉煤灰多孔砖》(GB 26541-2011)和《建材用粉煤灰及煤矸石化学分析方法》(GB/T 27974-2011)标准。粉煤灰提取氧化铝、提取微珠、冶炼硅铝合金等技术工艺取得较大突破,综合利用方式逐步从粗放型利用转变为集约型高附加值利用。
(二) 煤矸石
2011年,我国煤矸石产生量约6.59亿吨,综合利用量4.1亿吨,综合利用率62%。煤矸石等低热值燃料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达2800万千瓦,年利用煤矸石1.4亿吨,综合利用发电企业达400多家,年发电量1600亿千瓦时;生产建材利用煤矸石量5000多万吨;充填采空区、塌陷区、筑基修路、土地复垦等利用煤矸石2.15亿吨。
表4 2007~2011年煤矸石产生与利用情况
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低热值煤发电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高参数、高效率、大容量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烧技术广泛应用于煤矸石发电机组,最大单机容量33万千瓦;煤矸石深加工技术取得突破,年产30万吨煤系高岭土项目投产,“矸石充填置换煤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三) 工业副产石膏
2011年,我国工业副产石膏产生量达1.69亿吨,其中磷石膏6800万吨,脱硫石膏6770万吨,其它工业副产石膏3285万吨。工业副产石膏年综合利用量7789万吨,已与天然石膏持平,综合利用率达到46.2%,其中磷石膏、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23%和69%。水泥生产利用工业副产石膏6000万吨作为水泥缓凝剂,墙体材料生产利用工业副产石膏550万吨,年产纸面石膏板2.9亿平方米、石膏砌块850万平方米。
表5 2009~2011年工业副产石膏产生情况(万吨)
表6 2009~2011年工业副产石膏利用情况(万吨)
有关部门发布了《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制定了《烟气脱硫石膏》、《α型高强石膏》和《磷石膏土壤调理剂》等相关标准,研发成功了蒸压半干法生产高强石膏、循环流化床煅烧工业副产石膏以及利用磷石膏制粒状硫酸铵产品、制成高强度、耐水承重的全息磷石膏砖等技术工艺,单条年产5000万平方米全工业副产石膏生产纸面石膏板生产线全部实现国产化。利用脱硫石膏替代天然石膏作为水泥缓凝剂技术成熟并已逐步推广应用。
(四) 冶炼渣
1.钢铁冶金渣
2011年,全国钢铁冶金渣产生量约4亿吨,其中高炉渣2.38亿吨、钢渣9360万吨、含铁尘泥5580万吨、铁合金渣1160万吨,综合利用量约3.87亿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6.7%,主要用于水泥、混凝土掺合料以及钢渣砖、透水砖、免烧砖、砌块、路缘石等各种建材制品的生产。
国家将冶金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先进工艺技术和新一代钢铁可循环流程工艺技术开发与应用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制订了《混凝土多孔砖和路面砖用钢渣》、《道路用钢渣》、《钢渣道路水泥》等一系列标准。开发了矿渣、钢渣复合微粉、钢铁渣生产水泥、熔融高炉渣直接生产矿棉技术工艺。
2.有色冶炼渣
2011年,有色冶炼渣产生量7639万吨,其中赤泥、铜渣、锌渣、铅渣产生量分别为4260万吨、1356万吨、400万吨和289万吨,综合利用量达到3700万吨,综合利用率约48%,其中铜渣、铅渣基本得到综合利用,赤泥综合利用率较低,仅为5.2%。
国家发布《铜渣精矿》等相关标准,有关企业自主开发了含砷废渣处理技术-砷滤饼加压浸出工艺及成套处理装备,可综合回收铜、砷、铼等有价金属。采用全湿法清洁生产工艺,有色金属冶炼过程中富集的含砷、含镉等有毒、有害固体废物基本实现回收利用。
(五) 化工废渣
2011年,我国电石渣产生量达1757万吨,综合利用率达100%,主要用于生产水泥、碳化砖、粉煤灰砖、室内装饰材料等建材产品,近年来扩展到用于工业脱硫及生产碳酸钙、氯化钙、硫酸钙等化工产品。纯碱白泥利用量近100万吨,主要用于工程土、锅炉脱硫剂、农用肥料、制净水剂等领域。
国家出台《烧碱/聚氯乙烯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年产200万吨电石渣生产纯碱碳酸钠生产线投入运营。
(六) 建筑垃圾
2011年,我国建筑垃圾产生量约8亿吨,其中拆除建筑产生的建筑垃圾约6亿吨,建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约2.26亿吨。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1000万吨。
国家颁布了《再生骨料应用技术规程》,有关部门起草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启动了国家标准《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术语》及行业标准《建筑垃圾再生无机混合料》、《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实心砖》、《砌块和砖用再生骨料》等4项标准的编制工作。建筑垃圾移动式处理装备实现国产化。深圳、广州、青岛、昆明、邯郸等地起草出台地方条例,规范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工作。
(七) 废旧路面材料
2011年,我国国省道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年产生沥青路面旧料达1.6亿吨,水泥路面旧料达3000万吨,综合利用率约30%。
交通运输部加大了路面材料循环利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通过实施科技示范工程、专项技术推广等方式,在全国公路建设中大力推进沥青、水泥路面再生利用技术成果,编制发布了《公路沥青路面再生技术规范》、《沥青路面再生技术指南》、《水泥混凝土路面再生利用结构设计与施工工艺指南》等行业标准规范,推进规模化应用,提高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加快沥青路面再生设备、水泥路面再生设备的国产化进程。
(八) 废水
2011年,我国再生水产量12.9亿吨,再生水利用量9.6亿吨,其中工业用水6亿吨、市政用水1.3亿吨、景观用水2.3亿吨。全国新增海水淡化能力16万立方米/日,新增矿井水利用量4亿立方米,矿井水利用能力达到40亿立方米/年,矿井水利用率达到61.5%。
国务院发布了《“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到2015年城镇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5%的目标,明确资源化利用技术路线。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海水淡化产业的意见》。有关部门起草和发布了《海水淡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海水淡化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矿井水利用发展规划》、《工业节水“十二五”规划》,制定了《湿法炼锌企业废水循环利用技术规范》等标准。
四、农林废物综合利用
(一) 秸秆
2011年,我国农作物秸秆理论资源量达到8.63亿吨,可收集资源量约为7亿吨,其中稻草2.11亿吨,麦秆1.54亿吨,玉米秆2.73亿吨,棉秆2600万吨,油料作物秸秆3700万吨,豆类秸秆2800万吨,薯类秸秆2300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量达到5亿吨,综合利用率约为71%,其中,作为饲料使用约2.18亿吨,占31.9%;作为肥料使用1.07亿吨,占15.6%;作为种植食用菌基料0.18亿吨,占2.6%;作为燃料使用1.22亿吨,占17.8%;作为造纸等工业原料0.18亿吨,占2.6%。我国秸秆还田面积总计5.24亿亩。全国农林剩余物直燃发电装机容量达340万千瓦,年利用农林剩余物2700多万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等部门发布了《“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等文件,出台保护性耕作、秸秆养畜、秸秆腐熟还田等激励政策,将秸秆粉碎还田机械等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将部分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列入国家863、973等科技支撑计划,实施了秸秆沼气、秸秆气化、秸秆固化试点工程,开展了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秸秆气化和秸秆固化成型等综合利用技术示范推广。
(二) 林业三剩物和次小薪材
2011年,我国林业三剩物及次小薪材产生量约2亿吨,其中采伐剩余物约占15%、造材剩余物约占5%、木材加工剩余物约占50%,综合利用量达到1.9亿吨,其中造纸、生产人造板、养殖食用菌和生物质能源化年利用量分别达到5000万吨、1.1亿吨、1000万吨和2000万吨。
财税部门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对林业三剩物和次小薪材综合利用给予税收优惠。发布《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十二五”行动要点》,将推进林业剩余物能源化利用,开发林业生物质能高效转化技术作为重要途径和措施。农林生物质工程纳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木竹加工剩余物定向解聚和分子重构技术列入863课题。
(三) 畜禽粪便
2011年,我国畜禽粪便产生量达到30亿吨。目前主要有“粪便污水贮存+农田利用技术模式”、“厌氧沼气发酵+生态处理技术模式”、“干湿分离+固体粪便堆肥+污水达标排放技术模式”等3种利用模式,全国沼气年产量达150亿立方米,生产有机沼肥4亿吨,年可处理利用畜禽粪便10亿多吨。
国家有关部门起草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制定了《畜禽粪便中铅、镉、铬、汞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等相关标准,将养殖废弃物处理纳入国家扶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政策资金支持范围。
(四) 海洋与水产品加工废物
利用海洋与水产品加工废物生产甲壳素、海鲜调味品、饲料等技术工艺日趋成熟,利用贝壳等废物生产高档陶瓷制品、工艺品技术得到快速发展。
五、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一) 废钢铁
2011年,我国废钢铁利用量达9100万吨,同比增长5%,其中包括钢铁企业产生废钢铁3500多万吨,社会回收废钢铁5000多万吨,进口废钢铁677万吨。废钢铁利用量占当年粗钢产量的13%,年可节省1.55亿吨精矿粉,相当于减少原生矿石开采3.9亿吨。
国家发布了《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了《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废钢铁加工配送企业快速发展,年加工能力超过20万吨的企业已有40多家,形成3000多万吨的加工能力。
(二) 废有色金属
2011年,我国国内主要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量达465万吨,同比增长12.3%。其中废铜100万吨、废铝220万吨、废铅135万吨、废锌10万吨。我国再生铜、铅、铝占铜、铅、铝当年产量的比例分别达到50%、23%和42%。进口主要废有色金属实物量738万吨,同比增长2.4%。废有色金属回收利用相当于减少原生矿开采5.3亿吨。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典型废旧金属综合利用及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关键技术与应用研究、废旧稀土及贵金属产品再生产利用技术及示范分别列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863计划,国内自主研发的总重量达260万吨的NGL铜冶炼炉成功下线,再生铅领域的节能环保短窑和废铅蓄电池破碎分选国产化设备得到推广和应用。
(三) 废纸
2011年,我国废纸综合利用量约7015万吨,综合利用率达71.2%。其中国内废纸回收量4347万吨,进口各类废纸2668.4万吨。我国国内废纸回收率由2001年的27.2%提高到2011年的44.57%,回收量从1002万吨提高到4347万吨,利用量由1638万吨提高到7015万吨。
有关部门发布了《造纸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国家鼓励的循环经济技术、工艺和设备名录》(第一批),促进了以废纸为原料的造纸项目发展。我国大部分纸及纸板品种中均可使用以废纸为原料的纸浆,并用于大型纸机,生产部分高档产品。废纸利用水平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四) 废塑料
2011年,我国废塑料产生量约2800万吨,再生利用量为2100多万吨,同比增长9.37%,占塑料消费总量的24%,其中国内废塑料再生利用量约1350万吨,进口量约830万吨,年可节约原料2000多万吨,节约原油超过4000万吨。
废塑料再生利用新技术、新产品得到持续开发应用,基本形成了大中型塑料回收再生利用企业为主体、废塑料专业交易市场为基础的综合利用格局。在沿海地区涌现出了一批废塑料来源稳定、经济效益好、技术装备先进的再生利用企业,实现废塑料的规模化、集中化处理,环保设施较为完善,避免二次污染。
(五) 废旧纺织品
2011年,我国废旧纺织品产生量达2600万吨,其中化学纤维占70%左右。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量230万吨,相当于节约原油300万吨。
成功研发了“废旧服装-再生切片-纤维高值化再生利用”生产工艺,建成国内第一条年利用3000吨废旧服装再生切片生产线。科技部将涤纶与涤棉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列入国家863计划。成立了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六) 废旧木材
2011年,我国各类废旧木材产生量达6000万吨,折合材积8500万立方米,综合利用率达到65%以上,主要用于木质人造板、木塑复合材料、制浆造纸和生产乙醇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编制印发了《木材节约代用工作实用手册》,制定《废弃木质材料回收利用管理规范》、《木材保护管理规范》等国家标准。
(七) 废旧轮胎
2011年,我国废旧轮胎产生量约1000万吨,无害化利用率约60%,其中翻新轮胎约1600万条,再生橡胶产量约300万吨,胶粉产量约30万吨,其中用于生产改性沥青12万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已经成为与天然橡胶、合成橡胶并列的橡胶资源渠道。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指导意见》。科技部“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课题“废轮胎超细粉碎和再生利用技术开发”取得重大突破,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温预硫化技术和“BP线控废全钢子午胎胶粉成套装备”等共性关键技术设备,“特巨型工程轮胎无模翻新成套技术、工艺和设备”、“常压连续法再生橡胶清洁生产技术”。交通运输部制定了《路用废胎硫化橡胶粉》、《公路工程废胎胶粉橡胶沥青》等行业标准,研制了大功率、高效的橡胶沥青加工设备,累计实施废旧轮胎胶粉沥青公路修筑示范工程近1万公里。
(八)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2011年,我国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五种电器生产量达7.4亿台,社会保有量超过18亿台(其中居民社会保有量占90%)。理论报废量接近7000万台,重量约200万吨。全国家电以旧换新累计回收废旧家电6000多万台,其中,废旧电视机5100万台,废旧电冰箱220万台,废旧洗衣机470万台,废旧房间空调器22万台,废旧微型计算机260万台,回收率为88%;拆解处理废旧家电约为5600多万台,其中,废旧电视机4730万台、废旧电冰箱220万台、废旧洗衣机430万台、废旧房间空调器27万台、废旧微型计算机210万台,处理率为91.1%。截至2011年底,我国规范化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近100家。
国家颁布实施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有关部门制定发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制订和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若干规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等相关配套政策。
(九) 生活垃圾
2011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年无害化处理量为1.58亿吨,其中设市城市1.31亿吨、县城0.27亿吨),其中采用焚烧、堆肥等资源化处理方式超过0.3亿吨。2011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51.3万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超过10万吨/日,生活垃圾发电容量达250万千瓦,年利用垃圾量3000多万吨。
国务院批转了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中央财政安排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3.16亿元,支持了33个城市(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建设。
六、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制度建设
2011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总体要求,积极推动各行业、各领域的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从加强规划指导、促进产业转型、推进重点领域、引导技术进步、完善扶持政策、推广典型模式等方面不断加强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的制度建设。
(一) 规划指导,强化宏观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研究提出了“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国土资源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分别发布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和《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二五”规划》,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领域的规划指导。
(二) 转型升级,促进结构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将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作为鼓励类重点内容,并在多个领域和相关行业中对资源综合利用的技术、装备和产品给予鼓励。《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均提出将综合利用作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
(三) 重点推动,带动全面提升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继发布了《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十二五”墙体材料革新指导意见》、《“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关于加强高铝粉煤灰资源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指导意见》、《赤泥综合利用指导意见》等专项文件。在重点领域选择资源化利用潜力大、环境影响广泛、堆存量大的品类,推动大规模、多途径、高附加值综合利用,带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全面提升。
(四) 技术驱动,增强支撑能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发布了257项先进适用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科技部在《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中提出实施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编制发布《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工业余热余压利用、工业和城市节水、废水处理、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技术领域纳入《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作为发展重点。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发布了《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目录(第一批)》。国土资源部发布《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鼓励、限制和淘汰技术目录》。
(五) 政策导向,完善配套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了180个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形成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4000多万吨/年。商务部、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支持52个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建设41309个回收网点、226个分捡中心和37个集散市场,同时支持了91个区域性大型回收基地建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进行了调整完善。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关于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金融机构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作为支持重点,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六) 试点示范,推广典型模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了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建设,在全国重点培育和扶持百个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百家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首批确定了24个示范基地和26家骨干企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了15个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选择12个城市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工作。商务部分3批确定了90个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