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了解到,矿产资源法修改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由国务院起草。国务院已将矿产资源法修订列入国务院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的二档立法项目。
在2012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戴仲川等30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矿产资源法的议案。
代表们在议案中建议修改矿产资源法,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的地位和作用,完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取消特定矿种勘察开采登记的特殊规定,加强矿产资源集中统一和分类分级管理,增加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地质资料管理和矿山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取消对不同所有制矿业企业的区别性规定。
据介绍,修改矿产资源法是全国人大代表连续多年提出的议案,十一届全国人大届内,共有270多位代表提出9项关于修改矿产资源法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