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5日,电监会安全监管局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了电力安全隐患分级分类监督管理标准审查会,会上对江苏电监办牵头研究起草的《电力安全隐患分级分类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审定,对安全监管局起草的《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安全监管局、江苏电监办以及部分派出机构、电力企业在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今年以来,电监会进一步加大了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改专项监管工作方案》,在全行业继续深入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实行电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告的通知》,实施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通报制度;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电力设备设施安全隐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从设备设计选型、采购招标、驻厂监造、安装验收、运行检修、改造管理等环节,提出了设备全寿命隐患管理指导性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化,有效防范各类电力事故,电监会按计划、分步骤有序推进了电力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制订及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