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燃煤机组脱硫设施运行管理,提高设施综合脱硫效率。
近日,山东济南市环保局印发了《济南市燃煤机组脱硫旁路拆除工作方案》。方案确定,我市将在2012年底前完成全市50%以上重点燃煤机组(单机装机容量300兆瓦及以上)脱硫烟气旁路拆除工作,2013年底前完成其余重点燃煤机组脱硫烟气旁路拆除工作,2014年底前完成300兆瓦以下燃煤机组脱硫烟气旁路拆除工作。
届时,我市所有燃煤电厂(热电厂)可实现脱硫系统与燃煤机组完全同步运行,同时综合脱硫效率相应提高5-10%,全市二氧化硫管理减排能力也将得到大幅提高。为确保各责任单位按期完成拆除任务,方案进一步提出,将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旁路拆除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有关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未按期完成拆除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取消有关污染减排考核的评奖资格,并视情况作出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