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中国神华发布公告称,中国神华全资子公司神华福建公司与福建省能源集团签署协议,合资设立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福能公司”)。
神华福建公司以现金人民币13.22元出资,取得神华福能公司51%的股权;福建省能源集团以其持有的下述资产及股权出资,取得神华福能公司49%的股权,出资的资产及股权分别为:对鸿山热电二期项目及三期项目(规划装机规模均为2×1000兆瓦)投资形成的资产、龙岩发电(运营装机规模4×135兆瓦)的64%股权、雁石发电(运营装机规模2×300兆瓦)的75%股权和晋江热电(一期运营装机规模2×50兆瓦、二期规划装机规模2×50兆瓦)的51%股权。其中,龙岩发电持有雁石发电的25%股权。
公告称,设立神华福能公司,增加了中国神华的沿海优质电源点和电力市场份额,同时也有利于稳定和扩大该公司的煤炭销售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