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至7日,国家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办公室专家组一行8人对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进行了现场确认。该公司圆满通过了AAAA级现场确认,成为国内首批,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家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AAAA级现场确认的电力企业。
确认专家组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内蒙古质监局、华北电监局及其他单位共8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分成基础管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四个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交谈、抽样调查、现场走访察看和基层员工交流等形式,对各部门和工作现场进行了检查。并依据《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及确认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了评分,认为包头公司符合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AAAA级的要求。同时,专家组建议包头公司在巩固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走向再深化、再推进和再提升,从试点逐步转型成为示范。
长期以来,包头公司持续开展标准化建设,始终把标准化作为夯实公司管理基础,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工作,作为加快建设一流发电企业的重要载体,积极探索适应本企业、本行业特点的模式,在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要求的框架下,建立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标准体系,先后制定了各类标准1548项,其中:基础标准165、技术标准824项、管理标准397项、工作标准162项。各项标准运行良好,有效提升了生产、经营、管理等环节的标准化管理水平。实现了各工作体系的协同高效运作,为“双提升、创一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