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汾河上游2012年河道水毁修复整治工程已经由晋水管函【2012】654号文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受项目法人山西省汾河上游水务管理站(以下简称发包人)的委托,山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作为招标代理人,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概况和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
山西省汾河上游2012年河道水毁修复整治工程是对汾河上游坝门口段、静乐县城汾河二桥段和沙会段进行维修整治,主要工程项目有坝门口滚水坝原消力戽、消力池及海漫拆除,重新修建消力池、海漫工程以及静乐县城汾河二桥段和沙会段河道疏浚整治。
2、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合同名称:山西省汾河上游2012年河道水毁修复整治工程施工标
合同编号:FHSYHDSHXFZZ-JZ-TJ-001(2012)
主要内容:对滚水坝进行修复,包括拆除已损坏的消力戽、消力池、铅丝石笼海漫,新建钢筋混凝土消力池、铅丝石笼海漫;河道疏浚平整范围为静乐县城至汾河水库库尾段,治理总长度为1865.8米。
3、工程地点:忻州市宁武县、静乐县。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年检合格;
(3)投标人应在过去三年中承担过至少两项类似工程项目(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业主的有效证明及联系方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已取得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要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持有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其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须符合专业要求并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各主要工作岗位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
(7)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8)企业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2年8月5日至2012年8月9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30时,在太原市新建路39号乡海写字楼708室出售,各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含图纸资料),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请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其注册证书;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由法人代表签字确认;⑥经办人身份证;⑦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留存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四、开标时间
本工程定于2012年8月25日开标。
五、本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和《山西水利网》上同时发布。
详情请咨询招标代理人或发包人。
发包人:山西省汾河上游水务管理站
地址:太原市南内环街141号
联系电话:0351-73230867338230
Email:gaozhaofeng@163.com
联系人:高兆峰
招标代理人:山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地址:太原市新建路39号乡海写字楼708室
联系人:赵小平王梦希
联系电话:0351-46665578225110
传真:0351-46665578225110
Email:SXSLZBB@126.COM
邮政编码:03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