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决策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近日,新能大山口水电厂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新能大山口水电厂“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试行)》、《新能大山口水电厂“三重一大”决策主要事项》两项管理制度,为“三重一大”管理制度落实提供制度保障。
该厂《实施细则(试行)》坚持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明确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责任人,决策事项的主要范围,事项决策的基本流程以及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事项;《主要事项》更进一步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围进行了具体的细化明确。两项管理制度的出台,有利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操作和执行,为“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规范了决策行为,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防范决策风险,提高决策水平。为增强“三重一大”决策的自我约束力,该厂定期召开“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民主生活会,剖析管理过程中的不足加以改进,逐步建立规范科学有序的决策制度体系,有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为电厂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