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日开幕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上海分院副院长、中国核物理学会副理事长朱志远对《核安全法》的立法提出建议:“总理在今天上午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我们要‘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核能是我国能源战略的重要选择,我建议要优先推进《核安全法》的立法工作”。据报道,朱志远分析说,在核能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安全利用是商业开发利用的核心,也是核能发展的前提和最高原则。但是,与我国相对完善的核能工业体系相比,我国《核安全法》尚处于缺失状态。推进核安全立法,是实现核能的安全利用、促进核能商业开发的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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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远:建议优先推进《核安全法》立法

2012-03-05 14:30 来源:时报快讯 

在今日开幕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上海分院副院长、中国核物理学会副理事长朱志远对《核安全法》的立法提出建议:“总理在今天上午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我们要‘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核能是我国能源战略的重要选择,我建议要优先推进《核安全法》的立法工作”。

据报道,朱志远分析说,在核能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安全利用是商业开发利用的核心,也是核能发展的前提和最高原则。但是,与我国相对完善的核能工业体系相比,我国《核安全法》尚处于缺失状态。推进核安全立法,是实现核能的安全利用、促进核能商业开发的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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