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环保厅获悉,江苏已明确全省电力企业脱硫脱硝的目标:火力发电企业要加快脱硫设施改造,进一步提高设施投运率和脱硫效率;2011年底前将关停24台20万千瓦以下的发电机组。对于不履行减排责任或达不到相关要求的企业,在环保行政审批、创建、评级、验收等工作时不予通过。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江苏省电力企业在污染减排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全省电厂的发电机组全部建成了脱硫设施,与2005年相比,江苏省火电企业在2010年发电量增加76%的情况下,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了近40万吨,降幅达54%。部分电厂还率先开展了脱硝工作,全省已有21台共1300万千瓦机组建成了脱硝设施。
在结构减排方面,江苏今年要淘汰20万千瓦以下的小火电机组,对苏南等热电企业密集地区实施热电综合整治,鼓励上大压小、集中供热。在管理减排方面,要求强化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监管,推进电力企业脱硫设施运行规范化建设,对两炉一塔、设计硫分过低、烟气自动监控系统测点不规范的脱硫系统全面进行改造,力争两年内全省实现脱硝目标。
为确保减排目标实现,江苏省环保厅推出了一系列措施,通过强化现场督察,强化经济手段,强化排污收费、脱硫电价等考核进行推进。同时强化行政手段,坚持依法办事,对不重视环保工作、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一律予以行政处罚。对污染环境的企业在媒体上进行曝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