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2012年脱硫石灰石采购
二、招标编号:0724-1100C05N3387
三、招标人/用户: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
四、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项目概况:广东平海电厂规划容量为6×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4×1000MW,已建成1、2号机组,1号机组于2010年10月投产,2号机组于2011年4月投产。
七、招标范围:2012年度平海电厂1、2号机组烟气脱硫用石灰石颗粒。由于机组负荷受电网统调,机组运行工况也有变化,招标人不对石灰石颗粒的使用量提供准确数据(初步估计年石灰石颗粒需求量约11万吨)。石灰石主要品质指标如下(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序号项目单位指标范围备注
1湿度Wt-%<2.0自然风干损失量
2CaOWt-%≥51
3MgOWt-%<2.0
4Al2O3Wt-%<0.8
5Fe2O3Wt-%<0.20
6粒径mm≥3且≤20过筛、微量粉末
7杂质Wt-%<1.0不允许夹杂泥沙、木条、铁块、钢丝等杂物
8SiO2Wt-%<1.5
9可磨性指标HGI≥43
10反应活性良好
注:石灰石的粒经为大于3mm且小于20mm,颗粒的分布呈正态分布(自然分布),即按破碎机(破碎出料最大粒径为20mm)破碎后的自然分布状态,不能对破碎后的石灰石再进行二次筛分。
八、供货期:本项目供货期为自合同生效日期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九、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且注册资金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2、具有不少于年产15万吨石灰石矿产资源,同时具备《采矿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的合法经营证件。
3、若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代理,则必须有生产厂商的投标授权委托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按本公告后附的格式和要求编写并提交申请文件后方可报名;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两份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同时提交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采用WORD或PDF格式制作的电子版1份),纸质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招标人提出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就其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原件供招标人核对。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十一、符合本公告第九条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递交了合格的报名申请文件(按本公告附件格式编制,同时提供电子版)后才能成为正式投标人。投标申请人按以下安排办理报名手续:
1、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时间:
2011年11月2日至2011年11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艺星大厦西座)16楼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
十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售(售后不退),通过报名审查,并接到招标代理通知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事宜如下:
1、招标文件发售(售后不退)事宜:具体另行通知。注意:请投标人务必在①提交了合格的报名申请文件,和②接到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以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2、发售方式
投标人可以采用下述方式领取招标文件:
方式①派员领取:
招标文件的领取: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2楼(购标室)(邮编:510080)
联系人:吴小姐;电话:(8620)37652392
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
可以采用:①现金支付;②银行汇款。如果第②种支付方式,收款单位银行信息如下:
户名: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行号:308581002097)
账号:120905690610808
十三、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和递交标书所产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和电话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楼(邮编:510080)
电话:020-87768198-624;传真:020-87673286
联系人:赵令喜(13503077217,ZLX99699@foxmail.com)、张冬杰
十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碧甲村(邮编:516363)
联系人:伍斐
电话:0752-8399635
传真:0752-831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