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单位:北京市电力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供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QT3420110302D02
北京市电力公司的李营220kV牵引站外电源工程,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安装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标人:北京市电力公司
二、工程名称:李营220kV牵引站外电源工程
三、工程地点:北京市丰台区
四、工期要求:2011年11月30日计划开工
2012年1月10日计划竣工
施工总工期:42日历天
五、招标内容:李营220kV牵引站外电源工程沟道内永久照明、通风、排水附属工程施工、调试和按规定期限的保修服务。
六、工程规模:
㈠李营220kV牵引站外电源工程土建照明电气部分:
①安装防潮防爆吸顶节能灯500只,开关44只,照明配电箱4台,水泵电源控制箱10台,风机电源控制箱7台,配电总柜2面;
②敷设各类电力电缆10600米,安装G80镀锌钢管600米,φ25包塑金属蛇皮管500米,φ25PVC管3000米。
㈡李营220kV牵引站外电源工程土建通风部分:
①安装隧道式轴流风机14台,防火阀14个,止回阀14个;
②安装钢制防雨通风百叶窗52个,安装微穿孔吸声板100m2,安装风管用镀锌钢板10m2
㈢李营220kV牵引站外电源工程土建隧道排水部分:
①安装潜污泵20台及配套阀门、套管、接口,安装电子液位计10个;
②敷设DN70镀锌钢管50米,DN80镀锌钢管1200米,DN125镀锌钢管800米,DN150镀锌钢管200米。
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八、资质等级要求(需同时具备):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2、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
九、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十、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十一、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工程施工投标。
十二、本工程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十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0月28日~2011年11月3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逢周六、日及节日休息)。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9层。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另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500元整(图纸退回,押金返还)。
4、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电力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前门西大街41号
邮政编码:100062联系电话:63121732
传真:010-63121756联系人:张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供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44号大康大厦9层
邮政编码:100062联系电话:010-67128089-900
传真:010-67121075联系人:邢倩、吴凯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