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亚美尼亚议会二读通过《水利法》修订草案。此次修订内容,主要是在未计划修建水库的地区,允许投资修建小型水电站,其中修建期限5年,建成使用期限15年。现行法律规定水利设施使用期限不超过5年,而5年时间内企业甚至来不及收回成本,所以不利于吸引投资,开展水利项目。此次《水利法》修订工作,体现了亚美尼亚促进水电发展的战略。

首页 > 水电 > 水力发电 > 会议 > 正文

亚美尼亚议会二读通过《水利法》修订草案

2011-09-26 08:44 来源:亚美尼亚经商参处 

9月14日,亚美尼亚议会二读通过《水利法》修订草案。此次修订内容,主要是在未计划修建水库的地区,允许投资修建小型水电站,其中修建期限5年,建成使用期限15年。现行法律规定水利设施使用期限不超过5年,而5年时间内企业甚至来不及收回成本,所以不利于吸引投资,开展水利项目。此次《水利法》修订工作,体现了亚美尼亚促进水电发展的战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