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未经许可违章施工作业、植树、建房;非法出售、收购电力设施废旧器材……今后这些行为将有一支专业的执法队伍来进行行政执法。昨天下午,安徽省电力行政执法监察总队正式揭牌,这标志着安徽省有了一支专业的保护电能和电力设施的执法队伍。据了解,目前在我国仅上海、江苏、陕西建有这样的执法队伍,安徽省走在了全国前列。
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一个里程碑日子是2007年6月22日,当天安徽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安徽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标志着在安徽省范围内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实现了有法可依。之后,全省各地级市陆续成立电力行政执法机构,有36个县也已挂牌成立“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然而三年多来,各市虽然成立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由于执法人员均为兼职,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执法工作难以深入开展。
为此,安徽省决定进一步加强电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建安徽省电力执法监察总队,由安徽省市县电力公司分别选聘百余位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派驻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专职从事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安徽省市公司层面派驻人员的选聘进驻工作,县公司层面人员的选聘已全面完成,部分已经进驻。
根据规定,电力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安徽省经信委将配合省政府法制办以分期分批办培训班形式,对全省电力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脱岗、系统的上岗培训。参加培训人员通过资格认证考试并成绩合格后,由省法制办颁发行政执法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