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黑龙江佳木斯电业局与桦南协联报春热电厂有限公司双方法人代表在并网调度协议上签字,至此,佳木斯电业局与供电区内管辖的地方及企业自备的22座电厂全部签订协议。双方将按照协议中规定的义务、并网条件、调度运行、设备检修等20章内容,认真执行电网经营企业调度运行和发电企业并网运行行为。
佳木斯供电区内管辖的地方及企业自备电厂22座,总装机容量为454.04兆瓦,通过佳木斯电网并网发电的风电场共15座,总容量1202.6兆瓦,给地区电网调峰调压造成了一定压力。在黑龙江电力公司的统一部署和组织下,佳木斯电业局根据本供电区特点,结合各地方及企业自备电厂实际情况编制了《地方电厂运行管理规定》、《自发比用电厂电量控制措施》,加强对其考核管理,严格执行发电计划,坚决制止超计划发电,加强对并网风电场的运行管理,加装稳控装置等,缓解变压器过载,并利用远动装置和重点时段监控等多种有效手段全过程监控加大对电厂调峰管理力度。
“地方及企业自备电厂实现网厂配合检修,不仅有利于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而且可以提高设备利用率和企业自身效益,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大前提下创造更大的效益。”富锦风电场法人代表说。佳木斯电业局在全省同步实现设备状态检修时,同时要求管辖范围内地方及企业自备电厂实行状态检修,实现网厂配合、同步检修。
在强化硬性管理的同时,加强对电厂运行人员技术业务素质的提高,该局定期组织地方及企业自备电厂运行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工作,考试合格后颁发调度系统运行人员上岗证书。该局还密切跟踪分析各发电企业机组利用小时数、发电量完成情况,适时调整调度计划,保证“三公”调度,定期召开网厂联席会议,聘请 “三公”调度监督员,发布调度信息,加强对地方电厂的信息沟通,用服务促管理,用管理促电网,与发电企业安全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