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内蒙古
项目内容:经伊金霍洛旗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受伊金霍洛旗九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采购板式换热机组进行部门集中采购。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实行竟争性谈判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有供货能力的厂商投标。
一、招标内容:伊金霍洛旗九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采购板式换热机组
二、质量要求:合格
三、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四、供货地点:伊金霍洛旗阿镇
五、供货期:合同签订后,要求换热机组等其他配套设备在30日内供货完毕,热力站设备基础具备安装条件后,机组安装及配套设备要求在15天内安装完毕。
六、包划分:不划分
七、投标人资格:
基本要求;
1、投标厂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08、2009、2010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体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合法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为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3、供应商所提交的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板式换热器产品安全注册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等国家相关行业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上述资料在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在开标现场需携带原件;
4、供应商应提供在供热领域不少于10个热力站投入使用二年且运行良好的业绩;
5、供应商应提供板式换热器材质单、计算书、省级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板式换热器测试报告;
6、在鄂尔多斯地区或周边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7、供应商应书面保证所提供设备和工艺不侵犯他人专利,所提供的设备及工艺不会使最终用户涉及法律纠纷。
八、谈判文件的出售时间及地点: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与2011年7月28日之前联系,将招标文件费与投标保证金交纳,不交纳的将不接受投标文件(文件费售价1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2、出示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九、评标办法: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十、出售谈判文件地点:内蒙古
十一、谈判地点:伊金霍洛旗
十二、谈判时间:2011年8月4日上午9:30分。
十三、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要求:
1、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谈判文件,一套正本,陆套副本,并提供该谈判文件office Word电子文档(光盘),并提供相应的彩色图册供现场专家、采购人参阅。谈判文件必须在 2011年8月4日上午9时30分前送达
2、谈判文件递交要求: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文件正、副本及谈判文件的office Word电子文档并将另行单独密封的“谈判报价表”一并提交,并签到确认;到规定的谈判截止时间,拒收谈判文件及“谈判报价表”。
十四、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
联系人:李秋业
手 机:13718790623
邮 箱:liqiuyel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