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1-08-30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投资金额:141万元
所属地区:天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华四路、兴华五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 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建计配【2011】35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80966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天津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兴华四路、兴华五路燃气工程:总投资额为2809.66万元,本工程包括燃气工程,燃气工程铺设管道最大管径DN400中压燃气管道,本次招标投资额为140.522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兴华四路、兴华五路燃气工程:兴华四路;新建1条DN200的中压天然气管道,长约200米,兴华五路;新建1条DN400的中压天然气管道,长约700米,燃气压力2.5公斤/平方厘米,供气规模小于10000万立方米/年,投资额为140.522万元。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4 工期要求:2011年08月20日 至 2011年08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4.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7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7 月26 日 至2011 年8 月1 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8月01日至2011年08月0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3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5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5.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天 日内寄送。
联系人:李秋业
手 机:1371879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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