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传来消息,贵州华电清镇发电公司再次荣获贵州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称号,这是该公司自1989年至今连续22年获此殊荣。
一直以来,该公司就把守合同重信用看作是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是通向文明企业的有效途径,是对内加强素质训练,对外树立形象的窗口,为此实施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管理这项工作。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该公司办公会明确规定,由公司一把手亲自抓合同管理工作,建立由监察审计部为主,生产技术部,财务资产部等相关部门为辅的垂直管理机构,各部门配备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合同;
建立制度,监督执行。结合该公司实际,制定出完善的《清电公司经济合同管理规定》、《清电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市场物资采购管理的若干问题》等合同管理制度,由审计监察部适时督促,使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得到有效保障;
提高法律意识,维护企业利益。定期组织履职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和合同管理知识,在清电报和公司局域网等媒体刊载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在普法工作中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有效规避了合同同风险,维护了公司权利;
依法签订合同,加强合同管理。在合同管理中实行合同会签、授权委托书、使用合同专用章和建立合同台帐等制度,使合同签订和履行得到有效保障,仅2010年,该公司就签订合同143份,合同履行率100%。
据悉,由于该公司一贯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曾多次被集团公司评为文明单位标兵和优秀发电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