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逐级责任保障和追究体系。明确指出各分站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职责,要求他们必须严肃、认真地担负起这一职责,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同时坚决避免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现象的发生。
二是切实完善安全责任考核机制。逐级细化、分解和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办法,严格执行警示通报、督导约谈、事故预案、事故处理等制度,强化工作督导,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全面兑现安全生产奖惩措施。
三是增强职工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树立“爱站如爱家,视大家为小家”的主人翁意识,坚决摒弃“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思想,将责任细化并落实到每一个职工身上,号召他们爱惜爱护公有财产、发电机组及设备,从细微处保障设备健康,从而保障发电安全。
四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的劳动纪律和管理措施。严格按照“两票四制”及相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无条件服从和执行调度命令。对所有发电运行人员,严禁无故不出勤、不服从当日工作安排及未经允许擅自离开岗位等现象;严禁上班时间窜岗、喧哗、看小说、吃零食、打瞌睡、穿拖鞋等违纪现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发电运行中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程、两票四制等误操作、无故延误事故时间、延误开机并网时间或隐瞒事故真相的现象;严禁酒后上班或未经站长允许擅自调班、请人代班等现象。
五是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的力度。增加安全生产检查的时间密度,由稀变密,由提前通知变突击检查,由固定时间结合不定期检查,从而提高检查的实效性,真正达到检查的实质目的。总站每天派出三名检查人员于上午8点半和其它不固定时间,深入一线发电厂房,检查安全生产事项,涉及厂房卫生情况、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机组运行状况等方面。检查后立即在全站发通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处理,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