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省公司基建部组织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牡丹江市环境保护局专家组一行7人,对110千伏横道输变电工程、长汀输变电工程进行竣工环境评价验收,专家组经过实地勘察,汇总各项实际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认为牡丹江局在这两项工程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文件及其批复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的有关规定,同意通过环境保护评价验收,并获好评。(马天龙、李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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