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发布。纲要提出了在国内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7%的经济发展预期下的能源环境目标,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这为我国2011-2005年的节能减排与污染物控制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 碳强度目标、非化石能源目标与能源强度目标相互联系,但其难度依次增大 二氧化碳强度是GDP能源强度与单位能源二氧化碳排放的乘积。如果实现了非化石能源目标,在化石能源结构中煤炭比重不上升的情况下,碳强度目标将可以比能源强度目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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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震”背景下的“十二五”期间能源环境目标

2011-04-15 10:52 来源:中国能源报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发布。纲要提出了在国内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7%的经济发展预期下的能源环境目标,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这为我国2011-2005年的节能减排与污染物控制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

碳强度目标、非化石能源目标与能源强度目标相互联系,但其难度依次增大

二氧化碳强度是GDP能源强度与单位能源二氧化碳排放的乘积。如果实现了非化石能源目标,在化石能源结构中煤炭比重不上升的情况下,碳强度目标将可以比能源强度目标高3%左右,而目前的碳强度目标仅比能源强度目标高1%,相对保守与容易实现。而非化石能源目标可尽量在供应侧加大非化石能源产业的发展,保证投资的强度与稳健的建设进度,具有一定的政府管理与项目审批的可控性。

最为困难的当属能源强度目标,除了上述要求外,特别需要抑制能源需求的增长,否则,即使按期完成了非化石能源目标,那么能源强度目标也可能无法完成,甚至差距很大。在经济增长7%,各类非化石能源照常发展(2020年核电实现8000万千瓦,风电完成1.5亿千瓦,水电完成3.5亿千瓦)的预期下,完成非化石能源目标只需要保持能源消费弹性系数在0.9即可,但是这种情况下,能源强度目标根本无法完成,2015年的能源强度相对2010年仅下降9%左右。

核电发展的延缓使得各目标的完成更加系于经济结构调整

目前,日本核危机带来核电发展的影响必须考虑。我国核电发展预期如果降低,将给非化石能源目标的完成带来了不确定性,特别是在“十三五”期间。如果核电从现在开始不再审批新项目,就需要进一步压缩总的能源消费需求,降低GDP增长对能源的依赖程度,即一个更低的能源弹性系数(0.6)与能源强度(约0.683吨标煤/2005年万元GDP),这种情况下,能源强度目标基本可以完成,这种情况下反而非化石能源目标与能源强度目标趋于一致性。从这一意义上,在核电发展不确定程度增加的情况下,所有目标的完成都更加系于经济与产业结构的调整,加速能源非密集型行业的发展,努力抑制能源消费总量(化石能源消费)的增加,促进单位增加值的能源消耗程度下降,从而更容易地完成非化石能源目标,并在优化能源结构的基础上,可顺利地超额完成碳强度目标。

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需要以可交易机制的配合为前提

一般而言,环境问题是有负外部性的,因此需要通过环境税、限额-贸易方式内部化其外部成本,纳入决策之中。而能源通常具有代表其价值的市场交易价格,一般不具有外部性。但是,随着能源对外依存度日益提高,能源总量的不足与稀缺使得能源保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一旦中断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甚至不可接受的。因此,在“十二五”规划相关研究与政策讨论中,“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思路被反复提及。必须需要指出的是,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必须以能源消费的“权利”可交易为前提。否则,总量控制的设定与地区间分解,将必然与不确定的经济发展产生不协调不一致的地方,损害经济的发展速度,造成效率损失,出现有些地区高效率的经济发展受到能源消费配额的限制,有些地区不需要那么多配额而浪费,出现逆向激励能源使用低效率的问题,减少能源消费的成本与损失将非常高昂。而由于未来经济发展受到政策与人们行为的强烈影响,发展的突变与不连续几乎成为常态,存在本质的不可预测性,这种可能性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须以可交易机制的配合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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