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辽宁阜新供电公司取得了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颁发的“‘葛春式’亲情化供电服务”商标注册证书(注册号为第6840658号),成为阜新地区首家以“劳模精神”为服务品牌注册商标的单位。这是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第二个注册成功的劳模品牌商标。
“葛春式”亲情化服务品牌源自于国家电网公司特等劳动模范——“马背电工”葛春。葛春三十四年如一日,骑马穿行在沙漠深处。他“忠诚企业、奉献社会”的事迹被国家主流媒体广泛报道后,“葛春精神”成为国家电网公司宝贵的精神财富,“葛春”的名字也成为供电优质服务的代名词。
2008年7月,阜新供电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葛春式”亲情化供电服务品牌的商标注册申请,历时两年半的审批流程运转,最终注册成功。该公司以注册劳模服务商标的形式做好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文化品牌的内外部传播工作,达到以品牌树形象、以形象提效益的目的,使供电员工、用电客户更深入地了解“诚信、责任、创新、奉献”的核心价值观和“四个服务”的宗旨。此举也为用电客户提供了一份“服务质量保证书”,使“葛春式”亲情化服务更加深入人心。
据了解,2008年6月以来,阜新供电公司以葛春的劳模精神为引领,开展了“弘扬葛春精神、打造亲情化服务品牌”活动。该公司推出22项亲情化服务举措,建立421户70岁以上孤寡老人、残疾人、军烈属、五保户亲情服务档案,印制50000余张“亲情服务卡”。同时成立92个“葛春亲情服务队”,设立103个“葛春亲情服务窗口”。“葛春亲情服务队”成为活跃在阜新市企事业单位、社区、街道、农户间的一支“有诚信、有责任”的供电服务队伍。
在阜新供电公司开展的“家电下乡我下乡,家电入户我服务”活动中,亲情服务队队员们共为11520户客户义务更换老化电线、电源插座、开关,广受客户好评。2010年,阜新供电公司被评为辽宁省“用户满意服务单位”,被阜新市委授予“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免评单位”。这为此次服务品牌注册成功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