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西藏能源建设步伐,9月8日下午,大唐集团公司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拉萨签署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西藏能源项目合作的补充协议》。此项协议是集团公司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2003年签订《投资开发西藏境内怒江水电资源合作意向书》的基础上,结合西藏“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制定的西藏能源项目合作补充协议。
大唐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刘顺达,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出席了签字仪式并作重要讲话。
大唐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成员陈进行,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西藏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吴英杰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
西藏自治区主席助理丁业现主持签字仪式。大唐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大唐国际发电股份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曹景山出席签字仪式。
刘顺达在讲话中首先感谢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长期以来对大唐集团公司的关心和支持。刘顺达指出,此次能源项目合作补充协议的签署,是双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把西藏建设成为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生态安全屏障和战略资源储备基地,促进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体现。刘顺达表示,大唐集团公司将以此协议为契机,紧紧依靠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结合西藏“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负责任、有实力、可信赖”的中央企业形象,服务于西藏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为巩固西藏的团结、民主、富裕、文明、和谐贡献力量。
白玛赤林在讲话中指出,加大西藏水电开发和水电项目建设力度,是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西藏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他希望大唐集团公司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西藏水电资源开发建设,以一流的建设和管理优势,利用西藏一流的水电资源,建设中国一流的水电能源基地,实现西藏水电开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他表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努力为大唐集团公司在西藏的水电开发和能源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将贯彻落实自治区的能源建设思路和决策部署,增强服务意识,加强统筹协调,为实现西藏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局势长治久安做出更大贡献。
根据签署协议的内容,集团公司将加快西藏境内怒江干、支流以及察隅河流域水电项目的开发建设,并积极参与林芝地区波密县波堆等西藏中、小水电及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目前,集团公司在西藏规划建设并已开展前期工作项目的总投资预计将超过900亿元。
集团公司总经济师吴静,大唐广西桂冠电力股份公司、广西分公司、龙滩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戴波,西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洛桑佳措,西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达木拉出席了签字仪式。出席签字仪式的还有,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主任王欣,规划发展部主任、西藏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殷立,计划与投融资部主任方庆海,人力资源部主任武洪举;四川分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段忠民,大唐集团西藏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黄宇、王学智、李世东;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泽西,自治区国资委主任余和平,自治区国土厅党组书记多吉以及西藏自治区相关部门和昌都地区行署、林芝地区行署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