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游绍斌报道11月20日上午,重庆长寿供电局紧急召开新电价宣传专题会,对重庆电网电价上调对外宣传工作进行部署,确保电价宣传到位、执行到位,降低服务风险,保证电费回收。
从11月20日起,重庆电网电价上调,上网电价均有所上调,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上调3.2分,居民电价保持不变,仍执行每千瓦时0.52元电价标准。电价上调自2009年11月20日起开始执行,电力用户11月20日起的用电量,可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电量乘以应执行调整后电价天数确定。
为确保电价宣传到位,该局要求各供电营业厅在11月20日内将张贴的旧电价表拆除,将新电价表张贴上墙。同时,将营业厅触摸屏和液晶显示屏上的电价表进行更改。为确保大中客户电费回收,该局还采取电话沟通和上门走访的方式,向大中客户、当地政府通报电价调整事宜,并做好疏导解释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服务和电费回收风险。
11月20日下午,笔者在该局晏家、但渡供电营业厅看到,电价表已更换为新电价表,抄收班组的员工正在与大中客户沟通电价调整事宜,其他宣传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