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电力公司印发了《浙江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浙江公司根据“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要求,建立三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方位覆盖、全过程闭环”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对事故隐患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浙江公司要求所属各级单位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明确对所属单位和本单位职能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