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伦报道9月30日,重庆市南川供电公司下发了《预存电费管理实施细则》,规范预存电费管理,降低电费管理风险。
南川供电公司的预存电费收取对象主要是电费风险较大的用户,重点是高耗能企业、租赁关系、临时用电、曾经有过欠费历史等的客户。预存电费实行分级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按“滚动结存”方式进行结算,严禁变相成为“电费保证金”。预存电费收取金额和具体付款时间由供用电双方根据用电人的资信条件共同协商确定。对已经正常用电的用电人,预存电费金额不得超过一个月预计用电量的电费;对新装用电的用电人,可先按装接容量或同行业平均电耗测算预存电费金额,在正常用电后,根据客户实际用电金额进行调整。每月抄表计费时,各客户服务中心首先用预存电费抵扣当期电费,并向用电人提供预存电费使用情况的电费发票。每月电费结清时,各客户服务中心向用电人提供电费发票。预存电费只能用于用电人本身的电费结算,不得用于清算其他用电人的当期电费。
同时,南川公司相关只能部室还加强了对各供电所预存电费账务管理的指导、监督,对预存电费管理人员组织学习培训,认真分析解决预存电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