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09]1640号文批复福建省发改委、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同意建设福建华电漳平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
国家发改委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关于福建华电漳平电厂改扩建2%26times;300兆瓦循环流化床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国有土地使用证》《关于漳平电厂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关于福建华电漳平电厂改扩建2%26times;300MW机组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等。国家发改委在核准批复文件中指出:工程动态总投资25.1亿元,工程建设2台30万千瓦国产亚临界循环流化床燃煤发电机组,电厂采用二次循环水冷却方式,年用量约770万立方米。电厂投运后,年需燃煤约150万吨,电厂以22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系统。要求项目单位要优化工程设计,选用节能设备,加强节能管理,项目投产后、供电煤耗等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
从2003年开始,漳平市将漳平电厂改扩建项目列入重中之重工程,专门成立项目班子,持之以恒地做好做实前期各项工作,千方百计克服种种困难,争取上级支持。在家发改委核准批复后,漳平市将按照批复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加快该项目的建设。